昆明市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中心2019年度决算信息公开
昆明市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中心2019年度决算信息公开
遵照中央及省有关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按照按照《预算法》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预决算公开工作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40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规定,现将昆明市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中心2019年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2019年昆明市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中心总收入19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9.51万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9.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9.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9.51万元(本级财力199.5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9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0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1万元,占总支出的73.93%,项目支出52.91万元,占总支出的26.0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1(类)-03(款)”支出,主要反映环境保护在污染防治方面的投入、“211(类)-01(款)”支出,主要反映在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投入、“221(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昆明市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0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7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9.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昆明市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91万元。
附件:1、 昆明市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中心2019年度决算报告
昆明市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