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环境处
发布时间:2022-12-13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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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组织编制全市水环境、水功能区划。负责组织落实国家、省水体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制定昆明市水体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涉水工业污染源、污水处理厂的监督。配合市滇池管理部门、阳宗海管理部门拟订滇池、阳宗海两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政府目标责任书、编制两大高原湖泊污染防治项目计划。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承担水污染物排污许可审查、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具体工作。承担昆明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负责人:毛光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0871-64166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