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处
发布时间:2022-12-13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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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立法规划,组织起草全市综合性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对环境保护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开展合法性审查,负责市级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有关工作;负责调解重大环境污染纠纷;组织指导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环境政策与行政执法培训;开展综合性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调研。拟订并指导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局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牵头组织环境信访工作;牵头组织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负责人:陈俊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0871-64145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