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千!宜良县出台河道违法排污举报奖励办法
2023年5月11日起,宜良县人民群众举报河道违法排污行为的,有望获得最高5000元的奖励。目前,《宜良县河道违法排污举报奖励办法(暂行)》(下称《奖励办法》)已正式印发实施,通过有奖举报的方式,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严厉打击河道违法排污行为。
《奖励办法》共计18条,主要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举报方式、奖励标准、责任追究等内容。《奖励办法》中明确规定: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举报热线或者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举报违法排污行为。《奖励办法》中所称违法排污行为,是指向河道倾倒固体废弃物、排放畜禽养殖粪污、屠宰废水和其他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水、废水、废液的违法行为。
《奖励办法》规定,举报奖励需具备以下4个条件:
1、 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并提供准确有效的违法行为线索,包括举报对象、详细地点,有条件的还应当提供违法行为图片、视频等违法证据;
2、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属首次举报,并事先未被生态环境部门掌握或查处过;
3、 新闻媒体未曾曝光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4、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形。
同时《奖励办法》也对举报人信息保密工作、保护举报人隐私信息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下一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将做好互动交流及解答社会公众疑问,建立举报奖励档案,做好举报奖励工作,同时履行好河道违法排污的监管职责,对举报的违法排污行为,一经查实,绝不姑息,充分发挥好公众监督作用,严厉打击河道违法排污行为,减少入河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