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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3446-202411-478598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4-11-15 18:26
名 称: 关于《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

关于《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5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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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领导:

《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已经编制完成,并通过了部门征求意见、社会征求意见,专家咨询、专家评审。按工作要求,现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附件:1.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实施情况评估报告(word版)

2. 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实施情况评估报告(PDF版)

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评估报告

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评估报告


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录

一、 规划实施总体进展情况

(一)规划回顾

(二)规划目标指标进展

1、 主要目标指标进展

2、 章节指标进展

(三)专栏重点任务进展

(四)重大任务进展

(五)保障措施落实进展

二、 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挑战

(一)外部环境变化情况

(二)完成规划任务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三、 规划调整建议

(一)指标体系

(二)主要任务

四、 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一、 规划实施总体进展情况

(一)规划回顾

2023年9月15日,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昆发〔2023〕18号)(以下简称《规划》)。

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规划,推动各项规划任务落实,中共昆明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于2024年4月26日,正式印发《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任务分解方案》(昆生态文明办〔2024〕1号)。

(二)规划目标指标进展

1、 主要目标指标进展

《规划》提出了绿色发展、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生态安全、低碳生活、生态文化6大类别共31项主要指标,其中预期性指标14项,约束性指标17项。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原则对31项指标进行评估,31项主要指标大多数达到了预期进度要求,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具体情况是:9项指标(约束性5项、预期性4项)完成超预期,已提前完成“十四五”目标;16项指标(约束性9项,预期性7项)按时序进度完成了预期目标,符合预期;1项(预期性)指标需加快推进进度,确保实现预期目标;5项(预期性2项、约束性3项)指标建议优化调整。

(1)9项指标超预期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预期性)。2025年规划目标值为40%,较2020年提高2.9个百分点,2022年实际值为42.5%,规划进度186.21%,提前完成了2025年的规划目标。

——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约束性)。《规划》要求2025年目标值为80%。2023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98.8%,提前完成了2025年的规划目标。

——地表水国控劣Ⅴ类水体比例(约束性)。2025年的规划目标为: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2023年,全市地表水国控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提前完成规划目标。“十四五”后期,昆明市将继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预计该项指标可稳定达标。

——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约束性)。根据规划目标,到2025年,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减排量分别达到0.2237万吨、0.1684万吨、1.0243万吨、0.1009万吨。截至2023年底,我市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氮氧化物0.2976万吨、化学需氧量0.9817万吨、氨氮0.1101万吨,完成进度分别为133.04%、95.42%和109.12%,氮氧化物、氨氮提前完成了规划目标任务要求。

根据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各州(市)生态环境有关指标计划的通知(云污防字〔 2023 〕 64 号),2023年省级下达给昆明市的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为0.024万吨,截至2023年底,我市主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0.0837万吨,完成省级下达2023年规划目标任务要求。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约束性)。根据规划目标,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80%以上,2023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实际数为98%,提前完成了2025年的规划目标。

——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率(预期性)。2025年的规划目标为完成省级下达目标(5%)。2023年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较2020年下降8.01个百分点,提前完成了2025年的规划目标。

——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预期性)。2025年的规划目标为50%。2023年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为51.05%,提前完成了2025年的规划目标。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约束性)。2025年的规划目标为大于等于10个。截止目前,昆明市累计创建了1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7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个省级生态文明县,提前完成了2025年的规划目标。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预期性)。2025年的规划目标为稳定在90%以上,根据省统计局提供数据,昆明市2023年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为90.61%,提前完成了2025年的规划目标。

(2)16项指标符合预期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约束性)。2025年规划目标为完成省级下达指标,2020年能源消耗累计下降23.60%,2021-2023年扣除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昆明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1.57%左右,预计实现进度符合预期。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约束性)。2025年规划目标为完成省级下达指标,2022年自测累计下降12.62%,预计实现进度符合预期。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约束性)。2025年规划目标为完成省级下达指标。2023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累计下降13个百分点,预计实现进度符合预期。

——耕地保有量(约束性)。2025年目标为完成省级下达目标,在严格落实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全力提升耕地质量,稳步拓展农业生产空间的措施下,预计该项指标可稳定达标。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约束性)。2025年规划目标为完成省级下达指标。2023年,昆明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7.53%,2023年省级下达昆明市空气优良率计划指标需达98.1%,扣除境外生物质焚烧传输影响后,昆明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9.4% ,完成省级下达目标要求。

——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约束性)。2025年目标为完成省级下达指标。2023年,昆明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0.5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的23微克/立方米下降2.5微克/立方米,“十四五”后期,昆明市将继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预计该项指标可稳定达标。

——地表水国控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约束性)。2025年的规划目标为完成省级下达目标。2023年,全市国控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81.5%,完成省级下达指标。“十四五”后期,昆明市将继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预计该项指标可稳定达标。

——滇池、阳宗海水质目标达标率(预期性)。2025年目标为100%,2023年滇池、阳宗海水质目标均达标,已完成“十四五”目标。十四五”后期,昆明市将继续深入打好“湖泊革命”攻坚战,抓好滇池、阳宗海保护治理,预计该项指标可稳定达标。

——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预期性)。2025年目标为100%。2023年实际数为100%,已完成规划目标。“十四五”后期,昆明市将继续持续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预计该项指标可持续稳定达标。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预期性)。2025年的规划目标为完成省级下达目标。2023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实际数为97.19%,完成省级下达的目标。昆明市将持续推动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管网建设,预计该项指标可持续稳定达标。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约束性)。2025年的规划目标为完成省级下达目标。2023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实际数为50.68%,较2020年的35.23%提升了15.45个百分点,达到预期要求。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约束性)。规划确定的2025年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目标为有效保障,2023年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达到预期要求。

——森林蓄积量(预期性)。2025年的规划目标为0.63亿立方米,较2020年的0.6057亿立方米提高0.0243亿立方米。由于2022年森林蓄积量数据尚未公布,因此用2021年数据进行评估,2021年森林蓄积量实际数为0.6213亿立方米,完成进度为64.20%,符合预期。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预期性)。2025年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的规划目标为90%、90%,与2020年持平。2023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为90%、90%,符合预期。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预期性)。2025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目标为12.5平方米,较2020年的12.06平方米增加0.44平方米。2023年全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32平方米,较2020年增加0.26平方米,完成规划目标的60%,符合预期。

——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程度(预期性)。2025年目标要求为100%,2023年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程度达到100%,完成规划目标。

(3)需加快推进的1项指标

——生态质量指数(EQI)(预期性)。2025年的规划目标为73,较2020年提高0.01,2023年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65.68,较2020年降低7.31。在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举措下,预计指标均可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4)5项指标需要调整

——建议删除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约束性)指标,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再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

——建议调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约束性)指标,2025年的规划目标调整为完成省级下达目标,因该指标为动态指标,存在不确定性。

——建议调整森林覆盖率(预期性)指标,2025年的规划目标调整为在2021年的基础上持续提高。昆明市2020年森林覆盖率为52.62%,由于国家对森林覆盖率的统计口径调整,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云南省2021年森林资源状况》显示,昆明市2021年森林覆盖率为45.27%,低于2020年数据。2022年、2023年昆明市按照省级工作要求林草湿综合监测工作,相关成果数据已上报省级,需待国家林草局审核验收批准后方能发布使用,目前暂未公布下发使用。因此建议2025年昆明市森林覆盖率修改为在2021年的基础上持续提高。

——建议删除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预期性)指标,因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这一指标主要来源于省林草局每年组织开展的草原样地调查监测,此项工作由省林草局组织开展,涉及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配合,但由于省林草局对于草原样地布设的精度较低,所以目前开展的草原样地调查,仅能满足省级使用需求,州(市)级暂无法得出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相关数据。

——建议调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约束性)指标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省级按照国务院批复的《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下达昆明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成果,所以用“面积”更准确。

2、 章节指标进展

《规划》主要任务部分在争当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排头兵、争当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排头兵、争当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争当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排头兵共提出了12项章节指标。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原则进行评估,具体结论为:4项指标超预期;8项指标符合预期。

(1)4项指标超预期

——绿色能源装机占比。2025年规划目标为84%,较2020年的80%提高4个百分点。2023年末全市绿色能源装机占比为85%,提前完成“十四五”目标。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预期性)。2025年规划目标为40%,较2020年提高2.9个百分点,2022年实际值为42.5%,规划进度186.21%,提前完成了2025年的规划目标。

——声功能区夜间达标率。2025规划目标为100%,2023年该指标已经达到100%,提前完成“十四五”目标。

——全市电力总装机。2025年规划目标为1025万千瓦,2023年全市电力总装机达到1054.7万千瓦,提前完成“十四五”目标。

(2)8项指标符合预期

——滇池水质。《规划》要求,2025年营养状态有所减轻,滇池草海水质达到Ⅳ类及以上、外海水质达到Ⅳ类(COD≤40mg/L)。2023年滇池水质达到Ⅳ类,完成进度符合预期。

——阳宗海水质。《规划》要求,2025年营养状态有所减轻,阳宗海水质稳定达到Ⅲ类。2023年阳宗海水质达到Ⅲ类,完成进度符合预期。

——长江流域(昆明段)水质。《规划》要求,2025年长江流域螳螂川干流水质达到Ⅴ类,普渡河、牛栏江和小江干流水质达到Ⅲ类,金沙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珠江流域南盘江干流水质达到Ⅲ类。2023年螳螂川各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Ⅴ类,普渡河桥断面水质达到Ⅲ类;牛栏江和小江干流水质达到Ⅲ类,金沙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Ⅰ类;珠江流域南盘江干流柴石滩断面水质达到Ⅱ类,禄丰村断面水质类别达到Ⅱ类,狗街断面水质为Ⅲ类,完成进度符合预期。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规划》要求2025年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2023年昆明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符合预期。

——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规划》要求2025年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2023年该指标达到92.76%,符合预期。

——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规划》要求2025年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2023年该指标已经达到88.45%,总完成进度为98.28%,符合预期。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预期性)。2025年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的规划目标为90%、90%,与2020年持平。2023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为90%、90%,符合预期。

——全市农膜回收率。《规划》要求2025年全市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根据农业农村局反馈,2023年全市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符合预期。

(三)专栏重点任务进展

《规划》提出了推动碳达峰碳中和重点任务、产业绿色转型重点任务、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湖泊保护治理重点任务、重点领域水污染治理任务、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重点任务、一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危险(医疗)废物风险防范重点任务、农村生态环境整治重点任务、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任务、生态安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大健康产业发展重点任务、打造绿美城市重点任务、擦亮春城特色品牌重点任务、生态文化建设重点任务、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点任务共16项专栏重点任务。经过两年的努力,总体实施情况良好、成效明显。

任务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专栏1推动碳达峰碳中和重点任务

(1)加快推动碳达峰行动:一是《昆明市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明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引领文件已由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印发。截至目前,工业、农业、城乡、能源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出台,“1+N”政策体系正加快构建;二是印发实施《昆明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17条措施》,以“碳达峰、碳中和”为主要目标打造绿色低碳新能源产业创新生态圈;三是持续推进“阳宗海智慧监管与智能决策平台研发及应用”和“基于AI的高原湖泊生态系统关键种群智能感知技术研发及示范”等一系列省市一体化重大科技项目。

(2)重点区域低碳试点示范工程:云南安宁产业园区(新能源电池片区)成功纳入全省首批零碳园区创建名单。正在积极组织开展全省第二批零碳园区创建申报工作。昆明高新区、昆明经开区、安宁产业园区、七甸产业园区已被省级认定为第一批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和云南三环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入选2023年国家能效领跑者。探索建设“昆明碳中和中心”,开展全市碳资源盘查工作,创新开展“碳惠春城”试点示范。

(3)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禄劝县撒永山25万千瓦光伏电站、东川区舍块乡云坪村28万千瓦生态治理及修复光伏电站、金沙江下游“风光水储一体化”国家级示范基地项目、“保供给促投资”涉及的宜良县中营风电、石林县西街口光伏等项目均已实现并网投产,新能源发电项目新增并网容量约163万千瓦。昆明市分布式光伏完成投资14亿元,分布式光伏发展突飞猛进。

专栏2产业绿色转型重点任务

(1)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提升工程:印发实施《昆明市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昆明市目前共有工业重点领域企业45户、数据中心4户。工业重点领域企业主要集中分布于水泥、黄磷、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21个行业。其中:锌冶炼等12个行业超过30%(电解铝超过60%)产能达到或超过能效标杆水平;煤制焦炭等9个行业30%产能比例未达到能效标杆水平;数据中心电能利用率(PUE)普遍较高。同时,黄磷等6个行业还存有低于能效基准水平产能。总体来看,卫生纸原纸、炼油、煤制甲醇、有色金属冶炼行业能效水平较好。钛白粉、黄磷行业能效水平较差,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产能比例相对较高。目前,已实施节能改造计划11户企业,共计30个项目,每年节能量约19.255万吨标准煤。

(2)加快推进工业经济绿色化发展:昆明市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不断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积极组织我市企业、园区申报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和绿色设计产品,“十四五”以来,昆明市共培育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业园区6家,占全省省12家的50%,绿色工厂62户,占全省169户的36.6%,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9户,占全省17户达的52.9%。

专栏3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

(1)推进重点行业持续高质量减排:安宁市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实施“昆钢新区2×150t/h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改项目”及“昆钢新区1#、2#高炉热风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改项目”,项目建成投用后,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稳定低于50mg/m³ ,有效减少排入到大气中的污染物总量,改善区域周边环境,目前两项超低排放技改项目分别获得1308万元、1375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昆明市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工作,已完成对164家重点行业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排查,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工业企业塑料污染治理自检自查专项行动,主要摸底排查塑料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

(2)加强城市餐饮油烟综合防治:积极推进落实《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加强露天、流动经营餐饮摊贩管理,特别是烧烤油烟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昆明市夜市经营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整治夜市不规范经营、摊点乱摆乱放、占道(漫道)经营、油烟扰民、噪音污染、垃圾污水油渍遍地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严格执法,加强规范管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开展油烟污染环境的占道经营整治,联合多部门严格落实居民投诉反映强烈问题整改工作,形成常态长效管理,切实加强城市餐饮油烟综合防治。目前,全市共完成清理整治占道经营等违法案件66447起。

(3)提升环境监测与监督管理能力:制定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和《昆明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严守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底线,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积极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及环境信息资源整合利用,不断探索科技赋能环保监管的新路径,环境监管提能增效,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成果丰硕。建成环境信息资源中心、昆明市数字环保共享平台、滇池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络及信息平台、空气质量监测“一张网”信息平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污染源档案管理系统等多个信息化系统。搭建了完备的信息化基础架构和应用体系,建立了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共享交换规范。形成了集监控、管理、应急、执法和对外服务为一体,综合协同的信息化应用体系,全面提升了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化能力,完成了生态环境管理的数字化转型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非现场监管能力,建立线索移交管理平台,做到执法线索的移交、接收、核实、办结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安宁区域性综合监测站、嵩明水中重金属专项监测站、官渡挥发性有机物专项监测站及五华地下水专项监测站效能,以“1+3+10”的中心站、专项站及基础站配置为依托,统筹协调全市环境监测工作。安宁市水环境智慧监测实验室被国家监测总站评为创新应用示范案例。

专栏4湖泊保护治理重点任务

(1)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调度机制,每月调度滇池、阳宗海流域及其他县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在滇池、阳宗海流域积极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印发《昆明市2023年化肥农药减量和种植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23年全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重点流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滇池阳宗海流域2023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任务的通知》等相关污染治理文件。已完成滇池流域及补水区化肥减量增效实施面积2000亩、滇池流域推广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8.85万亩,正在建设病虫害绿色防控农药减量示范村(区)4个。

(2)完善城镇截污治污体系: 滇池流域内新建污水管网累计完成23.118千米、污水管网改造累计完成2.25千米、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累计完成10.029千米。滇池流域建成29座城镇污水处理(水质净化)厂,设计处理能力为252万立方米/天(含初期雨水规模),其中28座城镇污水处理(水质净化)厂投入运行,处理能力总计达247万立方米/天(含初期雨水规模),2023年日均处理总水量为190.15万立方米,2023年实际年处理水量总计为69403.65万立方米,合计平均负荷率达82.31%;阳宗海流域已完成流域内104个村庄清污分流工作,实现流域内清污分流全覆盖,流域农村污水治理率达到90%以上。

(3)加快推动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持续开展流域面山生态修复,完成滇池流域面山生态修复面积7501.5亩,阳宗海流域面山生态修复面积2000亩。《昆明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滇池流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2021—2035年)》已编制完成,提出构建“一带”“两湖”“四脉”“多点”生态修复总体格局,规划的实施将强化昆明市生态系统服务能力,让森林、湿地、河湖等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4)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建设完成滇池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整合共享了市级有关部门和流域各区水质、水文、气象监测等数据和视频监测信息,以“水质目标管理”为核心,融合的各类信息数据为基础,初步建立了信息数据中心、监督管理中心,初步实现了“一网知滇池”、“一屏看滇池”、“一图管滇池”。目前昆明市正在积极推进昆明市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平台、生态环境监测调度平台、昆明海绵城市管理平台与监测体系、智慧滇池智能化管理平台项目建设。

专栏5重点领域水污染治理任务

(1)劣V类水质断面“清零”: 印发实施《昆明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昆明市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云南省昆明市“南盘江—狗街”断面消除劣V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海河—范家村新二桥”“螳螂川—温泉大桥”断面消除劣Ⅴ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云南省昆明市广普大沟消除劣Ⅴ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全面实施劣V类水质断面“清零”集中攻坚,已全面实现国控、省控断面劣Ⅴ类水体清零,提前一年完成脱劣目标。

(2) “三磷”污染治理:持续开展“三磷”专项排查整治及“回头看”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针对螳螂川流域总磷长期超标原因,制定螳螂川流域总磷污染消减三年攻坚方案,按方案实施综合整治,不断降低水质总磷浓度。

印发实施《昆明市加快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二十条措施》,加快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全面提升了昆明市的磷石膏综合利用水平,促进了全市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3)水域岸线保护:制定出台《昆明市绿美河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注重河湖水环境状况和岸线生态功能特点,协调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要求,合理确定绿美河湖岸线建设范围,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绿化美化河湖岸线,有序推进河湖生态环境改善和绿化美化建设。累计拆除滇池沿湖防浪堤约90公里,重新连通滇池水体与湖滨带陆域,形成水陆交错的湖滨生态结构,恢复滇池水域面积11.5平方千米,湖泊自然岸线率达到89%。已完成规模以上10河5湖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134条河流、5个湖泊,名录外96条河流的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复核等工作。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排查发现河湖“四乱”问题已全面整改销号。

(4)生态流量保障:印发了《阳宗海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巴江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加强生态流量监管,各监控断面均达到生态流量控制目标要求。市水务局、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了《昆明市中小型水电站生态运行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出台了《昆明市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中小水电站长效监管机制,全市接入市级平台的74座中小水电站的80个监测点已全部上传生态流量泄放数据到市级平台,按月通报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达标情况,对监管有所松懈的县区进行提醒,确保县区加强监管力度,监管工作到位。

(5)工业污染源防治:一是印发实施了《昆明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严格执行钢铁等行业产能置换和产能控制政策,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二是严格环境准入,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按照《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排污许可证审批,核算氮磷排放量,要求企业按证排污,控制流域重点行业氮磷排放总量;三是加强企业执法监管,根据《2023年昆明市排污环境监管单位名录》,按照随机抽查制度,对流域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检查,严厉打击企业的违规、违法行为;四是印发了《昆明市“十四五”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对减排任务进一步细化;五是加强产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配套设施建设,目前全市13个省级产业园区已完成、在建或拟建集中污水处理厂共17个,配套铺设污水收集管网约419公里。

(6)城镇水污染治理:印发实施《昆明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扎实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截至目前,已完成方案的要求,新建(改造)市政排水管网200.14公里,改造庭院小区排水管网5593个,完成雨污混接、错接点改造4455个,正在结合雨污分流工程效果评价。

编制了《昆明市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试行)》,提出不同用地类型的主要管控指标。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为188.51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41.34%。

(7)水生态环境风险:“十四五”以来,昆明市各县(市)区实施开展了工业园区生态环境问题及隐患排查,加强了对金沙江、南盘江、滇池、阳宗海等重点流域工业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专栏6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重点任务

(1)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工业固废排查整治: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制定了昆明市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实施方案,建立了排查名录。截止目前,昆明市已完成涉重金属堆存废渣点位排查24个,全面加强了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2)受污染耕地土壤农产品协同调查:积进受污染耕地土壤农产品协同调查工作,截至目前,昆明市尚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3)建设用地地块调查评估:组织开展了昆明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采集任务,共采集495个地块,其中:在产企业地块 279个、关闭搬迁企业地块95个,其他地块121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地块12个,尾矿库地块109个);动态更新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从29家增加到67家,共完成168个地块的土壤调查报告评审。

(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昆明市有7个地块在《云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均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联合评审及通过情况信息公开制度,未发生过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5)持续推进“双源”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昆明市地下水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完成23个国控点位地下水调查及监测工作,完成富民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下游土壤、地下水监测点位建设工作。

专栏7一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1)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昆明市自2022年4月被列入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录以来,全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改革,系统构建固体废物大环保统筹管理新格局,推进各类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实现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利用,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2023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降为1.96吨/万元,62户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建设,8个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方案,6个园区列为国家或省级绿色园区,18个矿山建成绿色矿山,磷石膏综合利用率突破70%,107家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含尾矿库)完成综合整治。

印发实施《昆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明确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和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体系等4个类型13个具体指标要求。截至目前,11个指标达到或超额完成预期指标。

(2)实施尾矿库污染综合治理:印发实施《昆明市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昆明市加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昆明市“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推进尾矿库整治,尾矿库突出环境和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尾矿库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基本健全,环境和安全风险基本可控,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目前,纳入尾矿库全口径清单78座尾矿库中,56座完成整改,其余正在推进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3)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西山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改扩建项目、晋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空港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嵩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项目均已完成并投入试运营。目前,建成运行11座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其中焚烧发电厂6座、卫生填埋场5座;全市全年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79.52万吨,全部收运至焚烧发电厂、卫生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4)拓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途径:高度重视滇池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采用“1+N”模式开展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具体“1”为新建林业基质土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设计污泥接纳能力200吨/天;“N”是指培育和扶持一批无害化处置率、资源化利用率高的污泥处理处置社会投资项目(基质土综合利用、水泥窑协同建材利用、垃圾掺烧等),如云南龙氏肥业有限公司、昆明旭学有限公司、宜良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华新水泥公司等。目前昆明市滇池流域“1+N”共有17家污泥处理处置企业,处置规模总计3862吨/日。

专栏8危险(医疗)废物风险防范重点任务

(1)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2023年9月,《昆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发布,主要对昆明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适用范围、职能职责、企业污染防治责任、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昆明市印发了《昆明市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工作方案》明确,昆明将聚焦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围绕打好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攻坚战,着力提升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同时印发实施《昆明市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推进涉重金属堆存废渣环境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督促完成22个废渣堆存点整治整改,推动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号渣场大修渣转移处置;推动安宁市固废资源化与综合处置中心一期7.4万吨/年项目建设,现已通过环评审批;宜良红狮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工业废物增类项目竣工;审批宜良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飞灰水洗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正在统筹推进二期技改项目。

(2)补齐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升级改造,昆明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形成60吨/天处置能力,推动县(市)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

专栏9农村生态环境整治重点任务

(1)持续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全市“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完成率达96%。

(2)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昆明市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调度机制,每月调度滇池、阳宗海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双月调度其他县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印发实施年度《化肥农药减量和种植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全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重点流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滇池阳宗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任务的通知》等相关污染治理的任务,推广滇池流域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3万亩,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35587.7亩,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29275.2亩;开展滇池流域农药经营户检查、实施田间生产用药情况调查,未发现高毒高残留农药及限制使用农药的情况。

专栏10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任务

(1)重点物种保护:印发实施《昆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十四五”实施方案及中长期规划》、《昆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十四五”实施方案》,每年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计划,统筹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制定了《昆明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建立了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体系,切实加强了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原生地的保护工作,改善和优化了野生动植物生境,为野生动植物留足了生存空间,确保林麝、黑颈鹤、攀枝花苏铁、红豆杉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物种得以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达到90%。目前,昆明市共有中国特有物种1764种,云南特有物种426种,昆明特有物种85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127种(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73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54种)。近年来,在云南轿子雪山首次发现国家Ⅰ级保护动物金雕、国家Ⅱ级保护动物金裳凤蝶、滇川大步甲和川西斑羚等。

(2)自然保护区建设:制定《昆明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开展自然保护区资源本底调查,完成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寻甸黑颈鹤省级自然保护区、中国前寒武系省级自然保护区资源本底调查工作,并初步完成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制订年度自然保护区巡护计划,全面开展自然保护区日常监测巡护工作,完成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年度监测巡护报告。开展主要保护对象及其栖息地、自然资源和森林病虫害、以及外来入侵物种监测工作,逐步建立科学、长效的自然保护地监测巡护制度和运行机制。

(3)生物多样性监测:目前,昆明市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及3个市属自然保护区均已初步实现重点区域和点位全天候适时电子监测网络覆盖,下一步,昆明市将继续完善生物多样性观监测体系的建立。

(4)生物遗传种质资源保护:积极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积极争取种质资源保护工程建设。云南省农业生物多样性种质资源保存利用与创新中心项目正在筹建阶段,主要包含国家高原特色作物种质资源中期库、国家食用菌种质资源库(云南)、农业种质资源标本库、云南省土壤样品库房等。

(5)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发布《滇池保护治理科研示范项目管理规范》《滇池湖滨湿地水鸟栖息地修复与管护》《湿地修复技术指南》《滇池湖滨地表特征无人机遥感调查规程》《滇池鱼类滇池金线鲃栖息地修复》《滇池鱼类银白鱼人工繁殖技术规范》《滇池鱼类银白鱼苗种培育技术规范》等7项生物多样性领域昆明市地方标准,初步形成了城市生物多样性标准体系。

专栏11生态安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1)生态格局和城市生态体系:昆明市已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纳入《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十四五”时期要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服务全省“动物王国”“植物王国”“世界花园”建设,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编制《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提出“一屏两湖”的生态格局骨架,构建小江、普渡河(螳螂川)、南盘江、牛栏江4条河流生态廊道,维护区域间生态要素互联互通,通过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等多个关键生态节点建设,维持生态系统完整性、生态廊道连通性。

(2)国土绿化行动:开展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制定年度林草生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召开年度生态建设项目工作落实会议,组织市级专家对全市林草生态建设项目作业设计进行评审,项目实施期间,多次组织到各县(市)区项目现地进行实地督导,开展全市林草生态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市级核查。积极推进国土山川大绿化,2021-2023年全市完成林草生态保护和修复165.7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3.02万亩,封山育林74.03万亩,低效林改造12.81万亩,退化林修复0.5万亩,草原生态修复8.28万亩。

(3)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持续抓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区域综合治理和植树造林行动,金沙江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入选国家2023年示范项目。昆明市开展实施了昆明市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项目,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等措施完成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22.33万亩。

专栏12大健康产业发展重点任务

(1)建设文旅综合体:昆明市积极推进文旅项目建设,昆明鄯阐古城、snowpeak昆明滇池露营地项目等已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2)壮大候鸟式养老产业:开展养老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积极争取中国健康养老集团、北京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国投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光大养老光大百龄帮集团等企业落地昆明。

(3)持续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印发施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昆政办〔2020〕73号),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壮大。中国中药、国药控股、昆药集团等9个项目建成运营,集群发展态势显现,进一步夯实云南生物医药产业高地建设。目前,生物医药全产业链预计实现营业收入793.16亿元;全市大健康产业预计实现增加值611.99亿元,按现价计算,同比增长9.67%;预计实现营业收入2071.39亿元,同比增长11.27%。

(4)打造大健康产业示范区:昆明市围绕大健康及生物医药产业开展精准招商工作,通过持续跟踪服务,贝泰妮新中央工厂、江西三鑫医疗器械生产等重点项目建成投产,北京康乐卫士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国药中生上海血制云南生物制品产业化基地等重点项目试生产运营,鹏瑞利国际健康商旅城、保罗(安宁)大健康产业园一期工程等项目开工建设。

专栏13打造绿美城市重点任务

(1)提升城市风貌品质:目前,昆明滇池绿道工程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其全长约137公里,以“全国一流、全省第一”标准规划建设,绿道红线宽5—25米,绿道建设内容包括绿道慢行系统、绿道绿化系统及绿道设施系统(服务设施、生态监测与智慧设施等)。目前滇池绿道外海段主游径已基本贯通,正在进行安装工程、环卫工程、绿化工程等建设。

编制印发《昆明市绿道涉及建设导则》,通过对城市绿道的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有序传导,结合昆明独特的地理资源特色进行特色分类,形成指导昆明市绿道涉及建设的技术性文件,有效指引绿道涉及、建设、验收等工作。

稳步推进《昆明市绿道系统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成果已经专家评审通过并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题研究,《规划》依托昆明极具特色的城市山水风貌特征、城市营建格局特色、人文历史资源要素,明确昆明市绿道系统总体布局,构建绿道网络体系、绿道设施体系,有序引导昆明推进绿道的建设,打造城乡共融的蓝绿网络和生态走廊。

(2)建设绿美春城:昆明市印发实施《昆明市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全力推进“城市公园”建设工作,截止2023年,昆明公园城市建设取得突破,“增园添绿”“千树复壮、春城添彩”等工作富有成效,新增106个小游园、210公顷城市绿地,公园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上榜“2022十大公园城市”,石林县、富民县获评省级“美丽县城”称号。

(3)建设城市生态特色廊道:昆明滇池绿道工程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其全长约137公里,以“全国一流、全省第一”标准规划建设,绿道红线宽5—25米,绿道建设内容包括绿道慢行系统、绿道绿化系统及绿道设施系统(服务设施、生态监测与智慧设施等)。目前滇池绿道外海段主游径已基本贯通,正在进行安装、环卫、绿化等工程建设。

(4)提升园艺创意水平:2023年在城市核心区域开展时令花卉布置工作,主要运用少数民族、孔雀、大象等云南元素,突出云南的民族特色和生物多样性特色,全面提升中国春城花都品牌魅力,全市节庆期间累计布置立体花坛62 组、花墙18面。2023年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携手官渡区城市管理局共同举办了“中国昆明“春城花都体验官(百姓花使团)活动”,活动诠释了让园艺走进生活、让生活融入自然、让自然感动心灵的主题,是向市民普及园艺知识、传播绿色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载体,并将成为展示昆明园艺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社区园艺驿站通过引导周边居民参与园艺实践活动,拉近社区居民与生态自然的距离,让居民在这里学插花、做花匠、赏盆景、购鲜花,在繁忙的生活之余感受园艺魅力。

专栏14擦亮春城特色品牌重点任务

(1)建设“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目前,宜良县“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挂牌9家,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6家、市级2家;富民县以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建设为契机,以建基地、创品牌为抓手,加快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已创建三江并流肉牛、锐泽山地鸡等11个“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安宁市现代花卉产业园(一期)建成投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建设,新增云南省“10大名品”7个、“绿色食品牌”11个。

寻甸县的特色农牧业发展迅速,功山羊、苗家鸡、中药材等特色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寻甸县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5个、农业龙头企业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9个,创成省、市级“10大名品”3个、绿色食品“20佳创新企业”1家。

西山区高原特色农业稳步做精,太尔农业产业园等15个项目启动建设,总投资9.4亿元;楠竹种育示范园等5个项目投入运营;新增农业龙头企业21家,新认证“三品一标”企业5家、农产品12个,农业总产值达8亿元,同比增长2.5%。

(2)做强昆明高原特色农产品:印发《昆明市农业现代化三年实施方案(2022—2024年)》提出:要打造具有“精品化、规模化、特色化”内涵的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三区”发展布局:由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5个区组成的滇池流域绿色农业示范区,突出农产品精深加工、交易、冷链物流和农业会展、品牌打造及种业研发,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景观与休闲农业融合;由晋宁、安宁、富民、宜良、嵩明、石林6个县(市)区组成的环主城高效现代农业区,重点发展优质高产粮食、烤烟、蔬菜(含食用菌)、花卉、苗木、水果、畜牧、水产、茶叶等优势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构建花卉绿色生产体系、交易物流体系,打造亚洲鲜切花产业基地,发展采摘型水果种植,推动以都市农庄为载体的健康养生、休闲度假、农业观光等新业态;由东川、禄劝、寻甸3个县(区)组成的北部山地特色生态农业区,重点完善山地特色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发展山地牧业、肉类精深加工和蔬菜、中药材、水果种植加工。

截至目前,禄劝县的高原特色农业成绩突出,全市5条绿色产品产业链之一的昆明肉牛交易中心落户禄劝,禄劝县申报省级“10大名品”“绿色食品”品牌各5个,新增“三品一标”认证12个,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0.2亿元,同比增长5.3%;寻甸县的特色农牧业发展迅速,去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65.37亿元,同比增长6%;西山区高原特色农业稳步做精,太尔农业产业园等15个项目启动建设,总投资9.4亿元;楠竹种育示范园等5个项目投入运营;新增农业龙头企业21家,新认证“三品一标”企业5家、农产品12个,农业总产值达8亿元,同比增长2.5%。昆明重点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增加到2000亿元。

专栏15生态文化建设重点任务

(1)打造特色历史:作为国家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近年来,昆明在奋力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进程中,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相结合,不断擦亮历史文化名城这张“金字招牌”,不断提升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统筹翠湖核心区、拓展区、辐射区,逐步将西南联大、文庙片区、昆明老街片区、南强街片区等实施精致修复,串联文化景观节点,形成片区有机联动,展示昆明乃至云南独具魅力的形象和文化。目前,昆明市已划定历史文化街区3片,公布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2个和市级历史村镇2个,20个国家级传统村落,以及79处历史建筑。

(2)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为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昆明市出台实施《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保护好革命文物,传承好红色基因。

昆明市东川区、富民县、嵩明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列入《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二批)》分县名单,昆明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协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持续提升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水平,更好发挥革命文物资源在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重要作用。

(3)保护传承生态文化:近年来,五华区持续推进翠湖历史文化片区整治提升工作,通过“文态、生态、业态、活态”等维度以及“美化、亮化、绿化、净化”等手段,致力打造文旅新标杆,促进片区文旅融合发展。下一步,整治提升工作将重点协调推进翠湖北门广场建设项目,重现清末经正书院历史风貌,展示云南民主人士、文人志士的情怀与经历;协调推进云南革命军事馆、王九龄旧居博物馆、袁嘉谷旧居博物馆打造及适时对外开放,充实翠湖博物馆集群打造;陆续启动清水入翠湖标志工程(九龙池文化景观)建设、节孝巷红色街区提升改造、小吉坡片区提升改造、讲武堂广场改造、大德寺双塔环境提升、文庙二期恢复性建设、翠湖周边道路综合整治提升等项目。同时,统筹翠湖核心区、拓展区、辐射区,逐步将西南联大、文庙片区、昆明老街片区、南强街片区等实施精致修复,串联文化景观节点,形成片区有机联动,展示昆明乃至云南独具魅力的形象和文化。

(4)高水平推进“两山基地”创建:昆明市积极争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印发了《滇池流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滇池沿岸建设“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2022年昆开展了《昆明市重点县区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基地前期研究项目》,主要针对宜良县、富民县、石林县、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和嵩明县等重点县区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进行前期研究,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途径,提升生态产品供给水平和保障能力,研究生态价值实现的体制机制。后续昆明市将积极推动昆明辖区各区县创建“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

(5)倡导绿色生活行动:深入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酒店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绿色机关创建:自2020年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开展以来,全市顺利完成三批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共785家县级及以上单位建成节约型机关,累计创建率达98%,超过全省87%的创建比例,超额完成70%的三年创建目标。

绿色家庭创建:昆明市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昆明市家庭文明建设行动的通知》,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系统行业内开展“绿色家庭”寻找活动,昆明市30户家庭荣获2023年省级“绿色家庭”,获评数在全省位居第一。

绿色学校创建:截至2023年,全市已有市级绿色学校595所。2022年以来建成市级“绿美校园”23所,省级“绿美校园”19所,在全省“绿美校园”创建数量排名第一。

绿色出行创建:以“绿色出行美好生活”为主题,组织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

绿色商场创建:已累计创建50家绿色商场,昆明万博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呈贡吾悦广场店)等8家企业被评为2022年度全国绿色商场,昆明悦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晋宁吾悦广场)、京东五星电器(昆明)集团有限公司(京东MALL),被评为2023年度全国绿色商场。

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100%,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为99.03%,累计取得绿色建材认证证书54个。

低碳创建行动:将盘龙区长青社区打造成云南省首个“低碳社区”试点示范项目,安宁产业园区(新能源电池片区)成功入选云南省首批零碳园区创建名单。

积极推进示范创建取得成效,昆明市4家单位荣获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国家级奖项,其中,昆明市机关事务局、晋宁区机关事务局、昆明经开区管委会被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授予“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称号,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被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授予“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称号。

专栏16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点任务

(1)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严守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底线,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充分发挥安宁区域性综合监测站、嵩明水中重金属专项监测站官渡挥发性有机物专项监测站及五华地下水专项监测站能力,以“1+3+10”的中心站、专项站及基础站配置为依托,统筹协调全市环境监测工作。安宁市水环境智慧监测实验室被国家监测总站评为创新应用示范案例。

全市建成环境空气质量国控自动站10个,清洁对照站1个、区域站1个,省控站9个,市控站点5个(包含1个PAMS57项自动站),实现了主要建成区空气自动站点全覆盖;共有8台用于城市空气质量近地面监测的微脉冲激光雷达,构成了颗粒物雷达监测网络。全市共设置地表水环境质量手工监测断面263个,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39座,基本实现全市重要湖库河流重点断面的在线监测监控。全市共布设61个土壤环境基础监测点位、292个风险点监控点位,33家企业纳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范围,初步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布设地下水环境质量国控考核点位23个。布设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监测点位27个;开展43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地和29个乡镇级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布设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918个。布设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4个,对全市20个重点监管核与辐射设施开展监督性监测。建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涵盖村庄环境质量、农田灌溉水质、农村黑臭水体等。

(2)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一是积极推进纵向生态补偿,昆明市与其他四个州市签订了《云南省珠江流域省内跨州(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2023-2025年》,按照“成本共担、效益共享、责任共负、合作共治”的原则,推动珠江流域云南段高水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23年以来,争取滇池和阳宗海保护治理补助资金13.92亿元,用于湖泊保护治理和生态环境修护等。二是稳步推进横向生态补偿,目前,昆明市已经建立了滇池流域、牛栏江流域、螳螂川-普渡河流域等重点流域河道生态补偿机制。统筹分配生态保护补偿资金,2023年昆明市分配下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8亿元,其中分配市本级910万元,下达县区2.71亿元,切实提高县级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2021年昆明市政府出台了《昆明市主城饮用水源区扶持补助办法(2021-2025)》,是“十四五”期间主城饮用水源区扶持补助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十四五”期间主城饮用水源区扶持补助资金为30680万元。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2023-2024年,云南省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试点建设项目(昆明段)、昆明市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昆明市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昆明市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5个项目获得生态保护修复专项和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中央预算内投资4903万元。四是贯彻执行财税支持环境保护有关政策,2023年以来,市财政局、税务局、水务局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调研,推进改革试点相关工作。积极推行“绿色采购”,节能、节水产品采购金额达到8946万元,节能、节水产品采购金额比重达79.65%,采购环保产品采购规模达到1.18亿元,环保产品采购金额比重为72.07%。

(3)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印发《昆明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明确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5个方面14项重点工作任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统筹全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关工作,积极探索生态品牌效益应用及产品价值增值,围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物质供给、调解服务、文化服务三大类生态产品功能,积极开展探索试点,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并将7个推广复制价值较高的案例汇编成《昆明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典型案例汇编》发市级各部门学习。

2023年,印发了《昆明市滇池、阳宗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滇池、阳宗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给绿水青山“定价”,为滇池和阳宗海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评价依据,建立了首家GEP统计报表与可视化自动核算平台,完成了滇池、阳宗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

(4)强化生态环境智慧化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及环境信息资源整合利用,不断探索科技赋能环保监管的新路径,环境监管提能增效,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成果丰硕。建成环境信息资源中心、昆明市数字环保共享平台、滇池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络及信息平台、空气质量监测“一张网”信息平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污染源档案管理系统等多个信息化系统。搭建了完备的信息化基础架构和应用体系,建立了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共享交换规范。形成了集监控、管理、应急、执法、和对外服务为一体,综合协同的信息化应用体系,全面提升了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化能力,完成了生态环境管理的数字化转型,获国家软件著作权50余项。

(四)重大任务进展

《规划》提出了争当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排头兵、争当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排头兵、争当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争当生态安全体系建设排头兵、争当生态宜居城市排头兵、争当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排头兵、争当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排头兵7个方面27项主要任务。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总体实施情况良好、成效明显。

任务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如下(与专栏重复任务内容,以下不在重复赘述,具体任务进展情况见专栏):

1、 争当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排头兵

(1)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强化资源环境底线约束,保障主体功能区制度落地实施:《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严格落实云南省主体功能分区格局,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地区比较优势,优化形成“3+4”的主体功能分区体系,;印发《昆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方案》,建立查询机制,推进“三线一单”落地,完成“三线一单”数据库动态更新,不断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推动区域绿色协调发展:坚定“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思想理念,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印发实施《昆明市“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着力抓好长江流域昆明段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法规和政策制度,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

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昆明综保区建设,起草《昆明市推动“四区”联动发展若干措施》,经十二届市委常委会第130次会议研究通过,正在按照流程印发。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政策创新优势,经开区产业集聚优势、综保区特殊监管优势,合作区沿边跨境优势,加快园区提档升级,引导“四区”探索创新生态管理模式和制度,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四区”协调高质量发展。

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制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方案(2022-2025)》,按照省厅公布清单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减污降碳节能增效协同发展。

建设高品质绿色生态城镇:印发实施《昆明市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全力推进“城市公园”建设工作;印发《昆明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昆明市贯彻落实2024年云南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完善城镇化空间布局,依托昆明“三山一水”自然地理禀赋,加快形成以都市圈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格局。

目前,凤龙湾特色小镇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嵩明小街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积极成效,成功创建为昆明市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镇。

统筹推进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机场、绿色运输场站建设,积极推动在建项目自动喷淋、扬尘监测等技术运用和施工厂区标准化建设,提高砂石料利用效率,污水排放统一规划,加强养护用水循环利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交通流量和运营实际,建设提供充电功能服务区12个,累计建设充电桩106个,具备充电功能停车位212个并投入运营使用;预留147个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小客车为用于后期扩展,基本满足电动汽车中长途出行充电需求,提高充电服务覆盖面和便利性。同时,推进市管高速公路服务区光伏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前期研究。

昆明绕城高速公路外环线已闭合成圈,滇中城市经济圈高速公路武倘寻、寻沾高速公路已建成,昆明与滇中城市群之间已初步形成双高速交通格局,通往滇中城市群各州(市)公路全部高速化,实现“城际双高速、县县通高速”目标,以高速公路为公路网主骨架、普通国省干线为基础、县乡道为支撑的层次分明、脉络清晰的公路网结构基本构建。全市共有5条高(快)速铁路、4条普速铁路和1条米轨系统,运营里程850公里,随着昆明南站(高铁站)建成运营,沪昆、云桂等高速铁路以及中老铁路相继开通,以昆明为中心的“八出省、五出境”铁路网初步形成。注意,对照规划任务这部分,缺少“绿色”内容,尽量不要遗漏规划任务中重要的点。以免文字支撑不够。

昆明市稳步推进邮政快递业绿色配送工作,不断加大行业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应用比例;有效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积极与交运等部门沟通对接,在条件成熟的县区开展“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以资源共享、客货兼顾、运邮结合、整合物流服务资源,实现邮政资源和公交资源双向融合。

(2)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加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建设:加快推动新能源项目建设,截止2023年底,全市电力总装机1054.7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626万千瓦、火电装机160万千瓦、风电装机139万千瓦、光伏装机115.7万千瓦,生物质能装机14万千瓦,绿色能源装机占比达85%。2024年正在开展并网投产项目10个,1-6月全市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项目6个,全市新增并网容量约79万千瓦(待认定),认定后绿色能源装机占比提升至89%。持续组织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开展产品能耗对标,综合利用资金奖补、节能诊断、节能监察、淘汰落后等方式推动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能降碳成效显著。

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减碳增效:《昆明市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明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引领文件已于2024年6月3日通过第十二届市委常委会第128次会议审议,于6月18日以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印发。截至目前,工业、农业、城乡、能源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出台,“1+N”政策体系正加快构建。截止目前,昆明市绿色能源装机占比89%,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为42.5%;昆明市严控“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关,新改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区域削减要求,新增主要污染物有消减来源;印发《昆明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通过实施清洁运输、清洁柴油车、清洁非道路移动源、重点用车企业强化监管、柴油货车联合执法五大行动,实现运输行业领域减碳增效;截至目前,昆明市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100%;竣工绿色建筑(含工业建筑)1064.69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98.84%。

提升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全力开展云南省林业碳汇试点建设申报工作,昆明市盘龙区、寻甸县成功入选云南省林业碳汇试点。持续推进国土空间绿化,继续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稳步提升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

开展碳资产资源摸底,对14个县区、6个开发区、11个产业园区、45家控排企业及39家养殖企业的碳资产资源实地摸底排查,形成昆明市碳资产资源摸底数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分类和分析,开展数据复盘和评估工作,并编制研究报告,为下一步建立昆明市碳资源池,科学合理规划昆明市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及搭建碳汇数智化平台夯实基础。

探索建立碳市场制度体系:制定印发了《昆明碳中和中心”建设和昆明市碳资产资源摸底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昆明碳中和中心”落地事宜,成立昆明碳资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碳惠春城”小程序已于2024年5月13日全国节能宣传周云南省启动仪式上线,组织“碳惠春城有‘杯’而来”宣传活动2.9万新注册用户参与“碳惠春城”APP打卡积分活动。

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预警和智能预报建设,作为试点对“云南大城市(昆明)短临监测预报系统”开展应用检验,进一步提升城市短临天气预报预警能力等;科学开展调度工作,充分利用牛栏江来水和水质净化厂尾水补水滇池,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增加湖体水资源量;制定了《昆明市主城区加强防洪排涝系统治理工作方案》、《昆明市主城区易涝积水点系统治理实施方案》,系统开展主城面山截洪工程、淹水点整治、河道疏浚等工作,目前,主城区抽排能力较2023年提升3万立方米/小时,已达27万立方米/小时。

(3)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加快构建绿色工业发展新格局:一是坚持大抓产业、主攻工业,建立“8+N”产业链体系,大力实施“链长制”,全产业链优化提升烟草、石化、冶金等传统优势产业,西南铜业异地搬迁项目落地安宁,中烟异地技改、不锈钢产业园等工业项目扎实推进;二是新兴产业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加快推进,云南裕能(一期)、沃森生物科技创新中心、贝泰妮新中央工厂等项目竣工投产,闻泰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沪滇临港昆明科技城等项目落地昆明,新能源电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等千亿级产业集群正加快形成。四是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不断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积极组织我市企业、园区申报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和绿色设计产品,“十四五”以来,昆明市共培育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业园区6家(云南省12家,占比50%),绿色工厂62户(云南省169户,占比36.6%),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9户(云南省17户,占比52.9%)。

加快形成生态农业发展新优势:开展滇池流域种植结构调整,压减流域蔬菜种植面积,增加粮食、烤烟、油菜、蚕豆等环境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作物种植规模,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发展。2023年昆明市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绿色水产养殖,投产工厂化设施渔业2.5万立方米,实施稻渔综合种养0.6万亩,投入200万元开展增殖放流,共放流各类苗种319.5万尾。

“坚持“四个一”举措推进农业固废污染防治,嵩明县废弃果蔬规模化大型生物天然气工程项目、昆明滇清生物发展有限公司、昆明福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寻甸县果蔬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四家大型蔬菜废物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宜良县(鸭产业)、石林县(人参果)和禄劝县(中药材)作为昆明市“一县一业”示范县进行创建,市绿办于2022年10月31日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昆明市“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动态评价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各示范县对照创建方案及工作实际,提交了绩效评价报告,完成市级“一县一业”示范创建第一阶段(各县区自评)评价工作,预计于近期开展市级“一县一业”示范创建第二阶段(专家组现场评价)评价工作。

加快服务业绿色转型升级:指导景区使用宣传册、海报、电子屏等渠道积极宣传并提示游客参与环保行动,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耗品等。以践行滇池生态环境环保为核心,以主题公园、园林园艺、乡村旅游、风情演艺、节庆赛事、文旅配套为主题,对环滇池文旅提质升级进行全面把控。对派拉蒙影视主题乐园、云南民族提升改造、春城艺术中心、磨憨多馆合一项目、五常展览馆等项目前期工作进行全面把控,严守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开展“文明餐饮、绿色餐饮、品质餐饮、安全餐饮、示范餐饮”系列常态化宣传推广工作,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促进我市餐饮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培育和打造春城美食餐饮品牌,绘制春城美食地图,激活消费市场潜力,助力昆明市餐饮行业提档升级。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昆明市“十四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经昆明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实施,明确“到2025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创新能力取得新突破,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竞争力强的现代节能环保产业体系基本构建,成为昆明市经济增长新的增长极”,以及提出高效节能产业、先进环保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节能环保服务产业等产业发展重点,相关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等。

印发实施《昆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网点布局规划(2023-2035年)》,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打造绿色低碳产业链供应链:印发实施《昆明市“十四五”工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原则,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工业体系,成绿色生产方式,全面助力云南碳达峰、碳中形和目标实现。

积极鼓励物流企业加快物流设施设备绿色化升级改造,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运输装备和装卸设施。鼓励物流企业间加强标准载具推广和循环共用。支持建设自动化码头、自动分拣等现代物流设施,推广使用自动识别技术,实现物流信息全程透明化和可追溯。

印发《昆明市工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组织实施工业领域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确保工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取得积极进展,重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

2021年至今有2户企业创建为省级绿色供应链,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9户。

(4)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全面促进废物资源化利用:印发《昆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聚焦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完善、分拣加工利用水平提升、二手商品规范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等方面,着力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推动建设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截至2024年上半年,13个指标中达到或超额完成预期指标的有11个。

深入开展节能降耗行动:2024年省下达昆明市单位GDP能耗降低率目标为-4.0%。2024年二季度昆明市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408.91万吨标准煤(等价值,下同),同比增长1.0%,扣除原料用能前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1.4%,原料用能87.04万吨标准煤,扣除原料用能后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0.8%。为压实节能目标,4月10日印发《昆明市关于坚决完成2024年节能目标任务的工作方案》,将能耗强度控制目标分解至各县区,并将“单位GDP(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指标纳入2024年昆明市“当好排头兵”高质量发展大竞赛指标体系。积极做好节能宣传工作,5月13日组织云南省暨昆明市2024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通过27天紧密组织,组织24家参展企业,300余人现场参会,4.3万人线上围观。“十四五”以来,昆明市开展节能审查项目288个,设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457.35万吨标准煤(当量值)、833.57万吨标准煤(等价值)。

昆明市积极推动公共机构光伏项目建设,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市级行政中心建成全省党政机关规模最大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昆明探索新能源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推广使用。但根据调研了解,我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已经饱和,停运车辆较多。根据当前建筑垃圾市场情况和昆明市地势道路特点,新能源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适宜市场需求,没有企业申请经营。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一是夯实基础支撑,编制完成《昆明市水网建设规划》、《普渡河流域综合规划》、《昆明市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完成《昆明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中期评估,运用BIM、GIS技术,以盘龙江流域为数字孪生试点,建成了防洪“四预”平台;二是构建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印发《昆明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细化分解“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节水行动工作要求,在《昆明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全市节水工作实际,印发实施《2023年昆明市节水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进一步细化分解2023年度节水行动目标任务;四是强化用水过程监管,落实用水统计制度,自2022年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及水资源管理重点工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来,昆明市全流域共核查登记取水工程2067个,针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完善计量设施和水资源费征收等不规范情况将1212个取水工程列入整改类,现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五是加强水资源配置和调度管理,做好昆明城市供水水源“七库”、德泽水库与滇池生态补水的联合调度,完成《滇中引水通水前昆明主城供水联合调度研究》、《滇中引水工程通水前昆明主城区应急供水启动条件(试行)》,《2023年11月—2024年6月德泽水库应急供水调度方案》编制并经长江委批复,制定《昆明市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抗旱保供水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由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实施;六是重视水资源保护治理,持续推进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绿美河湖建设,落实滇池、阳宗海、金沙江、牛栏江、小江等生态流量保障要求,完成《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修订并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为滇池、阳宗海保护治理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优化用地布局;制定《昆明市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低效工业用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鼓励支持各园区通过采取增资技改、资产重组、招商引资、腾笼换鸟等方式,对园区存量低效工业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持续推进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食品、造纸等用水行业工业企业节水能力提升建设,41户企业完成建设任务,推动电解铝行业开展“节水型—节水标杆—水效领跑者”三级水效示范引领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产生节余指标严格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及资金监管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4〕81号)进行省内交易。

截止目前,全市已处置盘活闲置土地1.45万亩,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2、 争当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排头兵

(1)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加强大气多污染物协同防控:建立滇中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与曲靖、玉溪、楚雄签署《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创新建立空气质量预报预判机制,提前7天进行空气质量预判;认真落实《昆明市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以PM2.5和O3协同控制为重点,打好季节性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以日保月,以月保年”的工作思路,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全面实现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年度空气质量目标;实施区域污染源差异化管控,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推进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做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严格按照《昆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明确的清扫保洁频次及质量要求,全面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加大全市建成区范围重要道路的冲洗保洁力度,落实“环卫一体化工作”,加大道路机械化作业力度,转变清扫保洁作业方式,“变扫为吸、变扫为洗”,实施降尘低尘标准化作业,切实防控道路扬尘污染。提高道路环境卫生质量,配备喷雾降尘设备车辆,日常每日道路机械化清扫不少于3次,主次道路每日道路机械化冲洗除尘不少于1次,主要道路每日洒水降尘不少于3次,施工工地周边道路适当增加作业频次,主次道路交通隔离栏(护栏)每2天清洗1次。同时,加大巡回保洁力度,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全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9390万平方米(主城区8030万平方米),主城区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85%以上(重要道路达90%以上),其他县区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65%以上,城市清扫保洁水平大幅提升。

严格落实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云工信原材〔2023〕3号)要求,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全市13户水泥企业16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合理制定错峰生产年度计划并按计划执行,每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年均错峰生产基数150天,对于有协同处置城市生产垃圾、有毒废弃物等任务,对城乡建筑垃圾、工业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的生产线,适当减少错峰生产天数。

(2)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深入推进滇池和阳宗海保护治理:为了加强阳宗海、滇池保护,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昆明市颁布实施《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彻底转变“向湖要地”、“环湖造城”的开发模式。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编制35条入湖河道“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把66条直接入滇池沟渠纳入滇池保护治理年度目标任务考核,2023年滇池全湖水质Ⅳ类,阳宗海水质Ⅲ类,昆明市35条入湖河道中,Ⅲ类及以上优良水体26条(较上年增加6条,提升18.2%),综合达标率93.9%(较上年提升18.1%),无劣Ⅴ类河道;盘龙江、洛龙河、捞鱼河等14条河道创建成为省级“美丽河道”。

加强对河流、湖泊、水库及岸线附近的塑料垃圾清理整治,累计清理水体垃圾约21717.65吨,其中塑料垃圾约254.4吨。

印发实施《关于做好汛期污染负荷冲击性入湖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海河―范家村新二桥”断面消除劣Ⅴ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重点围绕滇池流域重点河道、支流、入湖沟渠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控源截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雨污分流改造等一系列工作,切实削减入河、入湖溢流污染负荷。

持续深化巩固滇池流域黑臭水体“长治久清”成效,每周开展水质监测,每半年开展排查识别,制定滇池流域黑臭水体攻坚方案。

市阳宗海管理局坚决扛起阳宗海保护治理政治责任,围绕“十四五”规划、“三治一改善”工作,推进阳宗海保护治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水质监测工作,密切关注湖体砷浓度变化情况,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按照“采测分离”的方式每月对阳宗海中断面开展1次水质监测,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昆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每月对阳宗海南、北断面开展1次水质监测,并依托高原湖泊研究中心及陈景院士工作站,积极开展砷污染防治相关课题项目。截止目前,阳宗海湖体平均水质达到Ⅲ类标准,阳宗大河平均水质均为Ⅱ类,东排浸沟、七星河及摆依河平均水质均为Ⅲ类,鲁西冲河断流;二是强化污水治理,三期清污分流工程现已完成建设,建成管网61公里;三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阳宗镇坝区万亩绿色种植综合体项目,完成阳宗海67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1500亩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示范区建设,完成1000亩玉米、人参果示范区建设,发放配方肥32.5吨;四是强化水生态改善,建设绿道40公里,实施生态节点修复300亩,实施面山造林4500余亩;五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各级反馈(指出)问题整改。目前,省委机动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细化的110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107条,正在推进3条;2023年度省人大反馈问题细化的6条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今年省审计厅反馈的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

昆明市以滇池阳宗海等重点流域为核心,认真做好项目立项审批、资金争取、河道巡查等工作,助推流域水环境的改善和水质提升。持续推进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食品、造纸等用水行业工业企业节水能力提升建设,41户企业完成建设任务,推动电解铝行业开展“节水型—节水标杆—水效领跑者”三级水效示范引领体系建设。

加快推动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昆明持续开展流域面山生态修复,目前已完成滇池流域面山生态修复面积7501.5亩,阳宗海流域面山生态修复面积2000亩。

目前《昆明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滇池流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2021—2035年)》已编制完成,《昆明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提出构建“一带”“两湖”“四脉”“多点”生态修复总体格局,规划的实施将强化昆明市生态系统服务能力,让森林、湿地、河湖等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昆明市建设完成滇池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整合共享了市级有关部门和流域各区水质、水文、气象监测等数据和视频监测信息,以“水质目标管理”为核心,融合的各类信息数据为基础,初步建立了信息数据中心、监督管理中心,初步实现了“一网知滇池”、“一屏看滇池”、“一图管滇池”。

目前昆明市正在积极推进昆明市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平台、生态环境监测调度平台、昆明海绵城市管理平台与监测体系、智慧滇池智能化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审核工作已经完成,项目的实施,将大幅度提升我市生态环境智能化管理水平。

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一是制定下发昆明市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对牛栏江、阳宗海、螳螂川—普渡河、滇池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目标进行了明确。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巩固已达到优良水体断面的工作成效,加大保护力度,防止“好水”水质降类;制定实施《昆明市消除劣V类水体攻坚实施方案》,以国控、省控断面为重点,巩固国控断面消劣成果,防止水质反弹。二是持续进行水质调度及通报,及时调度各国省控断面及水源地水质情况,对国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出现明显波动的,进行预警通报,要求属地政府立即排查水质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三是印发《昆明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昆明市2023年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昆明市现有入河排污口,规范全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四是以南盘江狗街断面总磷削减为治理重点,制定了《云南省昆明市“南盘江—狗街”断面消除劣V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加大沿岸工业企业监管力度,统筹推进南盘江总磷浓度负荷持续削减工作,从源头减少磷污染排放。五是巩固小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成效,强化工业园管理,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六是持续推进劣Ⅴ类水体清零行动,制定并印发实施《“海河―范家村新二桥”、“螳螂川―温泉大桥”断面消除劣Ⅴ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普大沟消除劣Ⅴ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治理措施、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水质提升相关工作。昆明35条河道中,现状六甲宝象河、五甲宝象河2条河道断流,31条河道水质达标,达标率为93.9%。Ⅰ~Ⅲ类河道26条,占实际监测总数的81.8%,无劣Ⅴ类河道。

七是出台《昆明市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全市接入市级平台的74座中小水电站的80个监测点已全部上传生态流量泄放数据到市级平台,按月通报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达标情况,目前已对监管有所松懈的县区进行提醒,要求县区加强监管力度,确保监管工作到位。

水生态环境风险: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做好园区水环境治理相关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开展日常稳增长、召开园区专题会议、组织工作调研等时机,提醒督促园区管理机构会同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企业管理力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加大对园区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近年来,先后共计安排超过2000万元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对园区建设的集中污水处理厂进行扶持。

印发《昆明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昆明市2023年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昆明市现有入河排污口,规范全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对金沙江、南盘江、滇池、阳宗海等重点流域工业企业的监管,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及隐患排查,督促企业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一是印发实施年度《昆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统筹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治理工作。二是加强水质监测预警通报,及时分析水质情况,通报水质不达标情况,督促水源地属地政府制定整治方案,并整改。三是强化“源头严防”,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对于违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中规定的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按照年度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开展水质常规监测及公示工作。

确保河道“长制久清”:持续深化巩固滇池流域黑臭水体“长治久清”成效。每周开展水质监测,每半年开展排查识别,制定滇池流域黑臭水体攻坚方案。针对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批典型案例中通报的官渡区老海河、新螺蛳湾排洪沟因片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造成黑臭和福保大沟、东大沟、照青路附近沟渠未按照国家黑臭水体治理要求列入清单治理任务的问题,昆明市立行立改:一是开展老海河、新螺蛳湾排洪沟黑臭河段整治;二是按照要求将福保大沟、东大沟、照青路附近沟渠纳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监管平台,在目前已完成整改,消除黑臭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管理和水质监测,确保整治成效巩固提升。目前,昆明市除老海河、新螺蛳湾排洪沟正在治理中,其余黑臭水体均已完成整治,按照“长治久清”标准要求进行水质监测和监管。

(3)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列入污染源整治清单的2家企业已完成整改。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昆明市排查实施方案,建立了排查名录,已完成初步排查并建立了治理名录。正在积极申报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进行治理。

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印发《昆明市“十四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及《昆明市2023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成立领导工作组和专家技术组,确保专人专业专责;加强督促调研指导,先后7次组织到盘龙、呈贡等7个县区调研指导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加强安全利用技术培训,2023年度市级完成4次技术培训,培训人员128人次;抓好安全利用措施落地,完成年度农产品协同监测样品采集任务。

截止目前,完成安全利用区措施落地100%、严格管控区措施落地100%。

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组织开展了昆明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采集任务,共采集495个地块,其中:在产企业地块279个、关闭搬迁企业地块95个,其他地块121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地块12个,尾矿库地块109个)。

昆明市有7个地块在《云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均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联合评审及通过情况信息公开制度,未发生过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昆明市地下水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完成23个国控点位地下水调查及监测工作,完成富民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下游土壤、地下水监测点位建设工作。

(4)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昆明市依法提升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全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体系基本形成。作为全国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重点城市之一,昆明市已有11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城镇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日处理率100%。全市持续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农业秸秆资源化利用、畜禽规模化养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快递业包装专项整治行动,促进快递包装减量化、绿色化和可循环。截至目前,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畜禽粪污利用率88.45%,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医疗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为96.7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64.94%。

印发实施《昆明市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推进涉重金属堆存废渣环境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督促完成22个废渣堆存点整治整改。

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处理:昆明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有专职或者兼职管理人员,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交接等环节进行严格把控。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未污染输液瓶(袋)交由第三方机构集中处置。不具备集中处置能力的偏远乡村卫生室交由上级乡镇卫生院统一处置。截止目前,昆明市已将产生医疗废弃的5000多家医疗机构纳入“云南省医疗废弃物在线监管信息平台”进行上报管理。

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印发《昆明市“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昆明市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云南铜业凯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全厂淘汰关停项目、昆明天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6万t/a铅锌矿冶炼落后产能重金属减排项目审查审核表已经通过省级认定、西南铜业及云铜锌业于2023年12月30日安全有序停产主要生产装置,实现冶炼装置去功能化。

自2023年起,新建、扩建铅锌冶炼和铜冶炼建设项目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东川区现有铅锌冶炼、铜冶炼企业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印发实施《昆明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清单化目标任务措施,提出先行先试特色任务。组织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初步摸清全市83个行业中4000余种重点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和排放情况。排查企业1458家,确认纳入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范围企业196家,已完成数据上报并通过省级技术组审核。

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管控:严格依法办理辐射安全许可,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推进核安全文化建设试点,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开展“绿剑”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核与辐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核与辐射执法力度,系统执法人员出动1174人次,检查企业587家,发现问题472个,整改完成469个,整改完成率99.36%;修订并印发了《昆明市辐射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5)持续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推进农业产业绿色化转型:印发《昆明市农业现代化三年实施方案(2022—2024年)》提出:要打造具有“精品化、规模化、特色化”内涵的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三区”发展布局:由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5个区组成的滇池流域绿色农业示范区,突出农产品精深加工、交易、冷链物流和农业会展、品牌打造及种业研发,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景观与休闲农业融合;由晋宁、安宁、富民、宜良、嵩明、石林6个县(市)区组成的环主城高效现代农业区,重点发展优质高产粮食、烤烟、蔬菜(含食用菌)、花卉、苗木、水果、畜牧、水产、茶叶等优势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构建花卉绿色生产体系、交易物流体系,打造亚洲鲜切花产业基地,发展采摘型水果种植,推动以都市农庄为载体的健康养生、休闲度假、农业观光等新业态。

截止2022年底,宜良县“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挂牌9家,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6家、市级2家;富民县以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建设为契机,以建基地、创品牌为抓手,加快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已创建三江并流肉牛、锐泽山地鸡等11个“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安宁市现代花卉产业园(一期)建成投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建设,新增云南省“10大名品”7个、“绿色食品牌”11个。

寻甸县的特色农牧业发展迅速,功山羊、苗家鸡、中药材等特色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寻甸县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5个、农业龙头企业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9个,创成省、市级“10大名品”3个、绿色食品“20佳创新企业”1家。

西山区高原特色农业稳步做精,太尔农业产业园等15个项目启动建设,总投资9.4亿元;楠竹种育示范园等5个项目投入运营;新增农业龙头企业21家,新认证“三品一标”企业5家、农产品12个,农业总产值达8亿元,同比增长2.5%。

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市所有行政村均已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进行常态化保持,建立保洁制度并纳入村规民约。

目前已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采取业务培训、专题推进会、现场座谈及实地检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多措并举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围绕“使用管理、改建质量、改建模式、粪污处置、信息台账”五个重点方面,持续开展农村厕所革命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工作,能立行立改的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制定整改方案,按时序推进。截至2023年底,全市“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完成率96%。全市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78.47%;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8.84%,行政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40.36%;全市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2.53%(省里目标要求88%,已经超额完成目标)。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昆明市印发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和种植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全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重点流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有序推进重点流域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目前滇池流域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3万亩,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35587.7亩,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29275.2亩;滇池流域及补水区农田径流污染控制工程下达建设任务调蓄库塘50个,生态拦截沟渠38.3千米,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滇池流域检查农药经营户10户,实施田间生产用药情况调查4次,开展农药田间调查42个,未发现高毒高残留农药及限制使用农药的情况;2023年完成秸秆还田115.07 万亩,完成率102.1%,饲料化利用完成30.3万吨,完成率103.27%。

2023年,下达资金1671万元,加厚高强度地膜回收任务41万亩,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回收任务4.9万亩,遴选了盘龙区、安宁市、晋宁区、石林县、嵩明县、禄劝县、东川区、寻甸县为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县。目前,盘龙区已完成4万亩加厚高强度地膜指标任务、安宁市已完成5万亩加厚高强度地膜指标任务、嵩明县已完成4万亩加厚高强度地膜、寻甸县完成4万亩加厚高强度地膜指标任务,其他正有序推进。,全市畜禽粪污产生量规上规下总1344.97万吨,利用量规上规下总1189.59万吨,利用率达88.45%。

3、 争当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

(1)持续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优化就地保护体系、完善迁地保护体系:完善《昆明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建立了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体系,切实加强了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原生地的保护工作,改善和优化了野生动植物生境,为野生动植物留足了生存空间。

编制并推行《滇池湖滨湿地水鸟栖息地修复》《滇池湖滨湿地植物物种推荐名录》等地方标准,完善就地保护体系。

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内设昆明植物园,迁地保护物种西畴青冈、巧家五针松在园所内成功繁育;开展富民枳保护,建成回归基地1个面积150亩,回归富民枳8893株。

加强生物遗传种质资源保护: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印发了《昆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十四五”实施方案及中长期规划》、《昆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十四五”实施方案》,市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计划,统筹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措施,制定并发布《滇池湖滨湿地水鸟栖息地修复》地方标准,该件对滇池水鸟栖息地保护和修复的原则与要求、栖息地类型及修复措施、附属设施及栖息地管理、水鸟及栖息地生境监测等作出了规定。

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内容已纳入昆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下一步继续将相关内容融入昆明市“十五五”规划《纲要》中,持续推进相关工作。

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每年举办“清洁美丽中国行”活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系列宣传活动、六五环境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低碳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等5场大型线下活动,30余场次生态环境保护“五进”活动,增强了民众的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昆明市广电局指导全市各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平台围绕生物多样性日活动主题,认真策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宣传活动的新闻报道。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积极响应,生物多样性日活动期间累计播发60余条新闻及短视频,播出1300余条关于生物多样性电视公益广告,新媒体平台刊播1400余条相关内容,广播电台宣传7600余次,累计创作5件生物多样性相关的短视频,营造了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的良好氛围。

(2)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监管体系

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估:完成了《昆明市生物物种名录(2021版)》,该名录共收录昆明市大型真菌、地衣、高等植物、脊椎动物共计6818种(部分类群含种下等级),该名录为昆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重要的基础。

后续将持续推进《昆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十四五”实施方案及中长期规划》相关措施落地。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管理:印发实施了《昆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十三五”实施方案》、《昆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十四五”实施方案》,统筹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对省生态环境厅移交的涉及自然保护地卫星遥感监测点位问题线索,进行实地核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督促完成问题整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警察院、市公安局和市林草局4部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机制。

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联合市级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和各重点区县,开展多形式、多频度的联合整治行动,通过水上打、岸上管、市场查、餐馆禁,形成执法监管合力。

(3)打造城市生物多样性“昆明样本”

加强生物资源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技术研究:加强生物资源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技术研究,大力推广应用污染防控和生态环境治理已取得的科技成果,开展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内源污染治理等综合治理技术研究与应用,充分发挥科技计划项目在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持续推进“阳宗海智慧监管与智能决策平台研发及应用”和“基于AI的高原湖泊生态系统关键种群智能感知技术研发及示范”2项省市一体化重大科技项目实施。

落实昆明市金沙江(昆明段)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促进昆明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快金沙江(昆明段)流域重点水域土著鱼类种质资源恢复。积极参与滇池、阳宗海增殖放流活动。昆明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实施《滇池水生生物监测》项目,评估滇池实行禁捕一年后水生生物种类和资源量变化情况。

打造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典范: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等环保领域科技支撑与保障。持续推进科技项目、创新平台实施。组织推荐相关领域单位(企业)积极争取省级科技项目支持。

4、 争当生态安全体系建设排头兵

(1)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筑牢长江经济带上游生态屏障:积极融入和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与推动长江经济带工作部署,坚定“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思想理念,着力抓好长江流域昆明段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印发实施《昆明市“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各项规划目标按预期稳步推进。按年度制定《昆明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政策指引和根本遵循,确保国家和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法规和政策制度,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

开展实施昆明市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项目,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等措施,完成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22.33万亩。

开展滇池典型水域生态修复工程示范(草海东风坝水域)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水下地形测绘、项目节能报告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开展实施昆明市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项目,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等措施,完成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22.33万亩。

开展滇池典型水域生态修复工程示范(草海东风坝水域)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水下地形测绘、项目节能报告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为提升森林面积,强化森林经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蓄积量,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昆明市林草局年初印发了《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3年林草生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林发〔2023〕6号),做到了计划早制定、早下达,任务早准备、早落实,为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各项工作打下基础,下达2023年林草生态建设计划50万亩,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等方式推进国土绿化,目前,全市共完成营造林55.02万亩,年度完成率110.04%。

(2)加强生态安全风险防控

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修订印发了《昆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预案》。组织指导企业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备案管理。

运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开展“拉网式”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要求管理单位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管理,消除水体污染隐患,有效保障饮用水安全。

高标准完成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调查评估水平和环境风险整体防控能力。

印发《全市企业排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市企业排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加强生物环境安全管理:昆明市持续加强昆明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累计完成125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备案审核工作并发放备案凭证;组织生物安全专家对全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向全市进行通报,促使各机构实验室举一反三增强了自身生物安全管理能力;增补全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专家库,将指导作用强的专家纳入全市生物安全专家库中,提升了各级监管部门对全市各机构实验室指导的专业性。

提高各类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截至2023年底,昆明市完成143个定点宏观观测点标识牌安装工作,全市地震监测台网数据连续率保持在98%以上;制定印发县级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成果“一张图”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将普查成果应用于昆明市东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异地新建项目、各县(市)区国土空间规划等7个具体案例中,效果良好;持续加大对重大工程设施的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开展抗震设防要求监督检查24次,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检查11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率先在全省组织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已有23个项目从中受益。

开展《昆明市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组织全市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机制实战演练2次:制定《昆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专项提升改造两年计划(2024—2025)》,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对现有紧急疏散场地进行提升改造,已建成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55个。

建成“天空地”森林防火预警监控系统,全市共建设并接入系统平台359个视频监控,持续24小时对入山人员、车辆及林火进行监测预警,实现森林火情烟雾识别覆盖率到占全市林地面积90%。

加大防灾意识宣传力度,全市利用“节假日”、“赶集日”等时间,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373场,通过微信、短信宣传260.47万条,出动宣传车辆23.55万余台次,悬挂五彩旗7.7万套,全市16家广播电视播累计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新闻报道1827余次,开设专题专栏259个,播放公益广告9632条次,应急广播平台宣传12805余次。

严格落实防汛排涝责任制,明确全市山洪灾害危险点、水库、重要湖泊、河道、主城各区防汛排涝工作责任人、各防汛排涝设防点责任人,并在媒体上进行了公示;修订完善了《昆明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昆明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组织审查了水库应急预案,针对201个城市内涝设防点编制了“一点一策”应急抢险方案,并将设备、人员预置到各主要设防点,做好防汛排涝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组织对水库、坝塘、河道、河闸、沟渠、地下排水管网、防洪排涝泵站等防汛排涝设施进行防汛安全检查,针对排查出的78个隐患点,及时督促整改,制定了应急处置措施。

(3)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交流合作

加强生态文明国际交流:印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外交流合作的通知》,梳理现行区划环境保护合作协议4件;开展泛珠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等区域环保合作活动3次;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强与云南师范大学环境科普合作,与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云南民族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进一步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交流合作奠定基础。

拓展生态文明合作领域:印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外交流合作的通知》,梳理现行区划环境保护合作协议4件;开展泛珠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等区域环保合作活动3次;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强与云南师范大学环境科普合作,与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云南民族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进一步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交流合作奠定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做好跨界河湖的联防联治工作,深化落实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与楚雄州河湖长办公室签订了《楚雄州、昆明市河湖长制工作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建立了热线联络、联席会议、跨界执法联动机制。为减轻外源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实行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与曲靖、玉溪、楚雄环保局签署《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滇中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共同应对外源污染问题。

5、 争当生态宜居城市排头兵

(1)依托特有优势做强大健康产业

做强高原特色生物医药制造:昆明市积极推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科技创新与发展,通过科技项目立项支持、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方式,推动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基于植萃大健康CXO公共服务平台的集成示范及产业化”等重大科技项目实施。

为努力将昆明市打造成为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发展高地和医疗健康服务的首选地,市大健康办牵头开展了“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昆明市健康生命科学产业集群”工作。目前,市大健康牵头负责的《国际健康生命科学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形成初稿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将尽快组织专家论证。《昆明国际健康生命科学城(高新片区)战略规划(2023-2035年)》、《昆明国际健康生命科学城(安宁片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基本成熟。后期在可研报告及属地规划成果指导下,加快推动项目落实。

昆明滇中新区已建成运营中国中药、国药控股、昆药集团等9个项目,集群发展态势显现,打造云南生物医药产业高地步履坚实。

培育高原特色体育运动产业:昆明成功举办2020-2023上合昆明马拉松,2020、2023昆明环滇池自行车邀请赛,2019、2023昆明滇池国际龙舟争霸赛。提升了体育品牌赛事品质,打造体育爱好者的运动盛会,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助推我市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和“中国健康之城”建设。

打造国际康养旅游度假区:昆明古滇名城文旅康养度假区已逐步建立。

提升健康服务功能:昆明市积极推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科技创新与发展,通过科技项目立项支持、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方式,推动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目前,《昆明国际健康生命科学城(高新片区)战略规划(2023-2035年)》、《昆明国际健康生命科学城(安宁片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基本成熟。后期在可研报告及属地规划成果指导下,加快推动项目落实。

(2)以自然山水格局提升世界春城花都形象

塑造山水相融城市风貌品质:目前,昆明滇池绿道工程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其全长约137公里,以“全国一流、全省第一”标准规划建设,绿道红线宽5—25米,绿道建设内容包括绿道慢行系统、绿道绿化系统及绿道设施系统(服务设施、生态监测与智慧设施等)。目前草海至三个半岛段37.1公里已基本实现贯通。

《昆明市绿道系统规划》编制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目前成果已经专家评审通过并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题研究,《规划》依托昆明极具特色的城市山水风貌特征、城市营建格局特色、人文历史资源要素,明确昆明市绿道系统总体布局,构建绿道网络体系、绿道设施体系,有序引导昆明推进绿道的建设,打造城乡共融的蓝绿网络和生态走廊。

展现世界春城花都形象:昆明市委、市政府印发《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实施纲要(2017—2030)》,明确要充分发挥昆明独特的气候资源优势和高原湖滨生态优势,对标世界著名花园城市,提升园艺景观,壮大花卉产业,打响花卉品牌,优化人居环境,着力打造蓝天永驻、碧水长流、绿润昆明、花香满城的“世界春城花都”,努力把昆明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城市、“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目前“世界春城花都”正在一步步从蓝图迈入现实。

打造生态宜居宜业宜游之城:昆明市以将传统景区改造提升作为昆明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聚焦景区周边和内部环境提升、景区服务设施提升、景区业态提升三方面,推进传统旅游景区的改造提升工作;按照“重现长联画卷、唤醒历史记忆、寻找最美乡愁、绽放明珠光彩”的发展思路,推动乡村旅游资源产品化、旅游产品市场化,通过“一村一策、“一村一业”,串珠成链,打造布局合理、类型多样、功能完善、构建“点上出彩、线上出新、面上成景”的乡村生态旅游圈,打造“百味云南小吃村、野趣徒步村、百草药膳养生村、开心摸鱼乐园、海鸟摄影基地、重机车营地、高原山珍百菌村、贝丘遗址体验村、绿草星空露营基地、农业科普田间课堂、球鞋爱好者之家、金融小村”等等“一村一特色”、“一村一主题”、“一村一品”的千村千面的良好发展态势;合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游客接待中心、旅游厕所、特色游览步道,绿道、骑行道、农家书屋等基础设施,全面改善乡村旅游配套设施,推动乡村旅游高品质发展。

昆明市大力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2023年,昆明市已建设绿美点位2159个,新增绿化面积893.42万平方米,植树98.21万株。2024年截至10月,昆明市新增绿美点位1709个,新增绿化面积511.81万平方米,新增植树63.7万株。大大提升城市绿化美化面积和质量。

(3)以本土特色彰显春城品牌形象

培育一流“绿色食品牌”:印发实施《昆明市农业现代化三年实施方案(2022—2024年)》提出:要打造具有“精品化、规模化、特色化”内涵的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三区”发展布局:由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5个区组成的滇池流域绿色农业示范区,突出农产品精深加工、交易、冷链物流和农业会展、品牌打造及种业研发,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景观与休闲农业融合;由晋宁、安宁、富民、宜良、嵩明、石林6个县(市)区组成的环主城高效现代农业区,重点发展优质高产粮食、烤烟、蔬菜(含食用菌)、花卉、苗木、水果、畜牧、水产、茶叶等优势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构建花卉绿色生产体系、交易物流体系,打造亚洲鲜切花产业基地,发展采摘型水果种植,推动以都市农庄为载体的健康养生、休闲度假、农业观光等新业态;由东川、禄劝、寻甸3个县(区)组成的北部山地特色生态农业区,重点完善山地特色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发展山地牧业、肉类精深加工和蔬菜、中药材、水果种植加工。

目前,宜良县“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挂牌9家,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6家、市级2家;富民县以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建设为契机,以建基地、创品牌为抓手,加快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已创建三江并流肉牛、锐泽山地鸡等11个“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安宁市现代花卉产业园(一期)建成投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建设,新增云南省“10大名品”7个、“绿色食品牌”11个。

寻甸县的特色农牧业发展迅速,功山羊、苗家鸡、中药材等特色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寻甸县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5个、农业龙头企业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9个,创成省、市级“10大名品”3个、绿色食品“20佳创新企业”1家。

西山区高原特色农业稳步做精,太尔农业产业园等15个项目启动建设,总投资9.4亿元;楠竹种育示范园等5个项目投入运营;新增农业龙头企业21家,新认证“三品一标”企业5家、农产品12个,农业总产值达8亿元,同比增长2.5%。

打造文旅融合发展新业态:积极推进文旅项目建设,昆明鄯阐古城、snowpeak昆明滇池露营地项目等已在开展项目前期洽谈工作。

6、 争当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排头兵

(1)弘扬生态文明理念

树立生态文明核心价值观:昆明市每年举办昆明市节能降碳及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培训班,来自全市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的业务骨干参加培训。通过培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节能降碳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政策、理论和方法,学习借鉴成都市优化空间、产业、交通、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先进经验,5天课程安排多场专题讲座、多次现场教学、多次分组讨论,全程贯穿交流研讨,重点突出现场式、案例式、体验式教学方法运用,培训紧凑高效,学员收获满满。

市委组织部把生态文明核心价值观纳入到干部教育培训班中,开设了《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迈入生态文明建设新境界》《案例教学: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滇池保护治理为例》等课程,教育引导干部争当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的排头兵。

市教育体育局在全市中小学推进和加强生态文明教育,让广大师生树立生态文明核心价值观。

发掘和传承生态文化:组织开展云南三环中化化肥有限公司组织法律宣传进企业培训、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宣教工作暨宣教能力提升培训视频会议、全市环保设施单位环保公众设施向公众开放培训、云南师大附属中学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培训、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业务培训、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碳中和知识进行培训等培训7场。共开展8场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活动,发放资料4000份,共有4000人参与活动。共开展5场倡导绿色健康环保生活方式系列活动,发放资料1000份,共有1000人参与活动。

(2)加强生态文化基础建设

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昆明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昆明市启动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也将此项工作列入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案。2020年,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昆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协调推进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印发实施《昆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0—2030年)》、《昆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各部门签订《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目标责任书》,将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党政实绩考核。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申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积极开展《昆明市重点县区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基地前期研究项目》,主要针对宜良县、富民县、石林县、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和嵩明县等重点县区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进行前期研究,开展调研,掌握现状,梳理创建存在的问题,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途径,提升生态产品供给水平和保障能力,研究生态价值实现的体制机制,以打造绿色惠民、绿色共享品牌,为我市下一步推荐“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提供参考。

2022年东川区了启动“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围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物质供给、调解服务、文化服务三大类生态产品功能,积极开展探索试点,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其中,昆明市西山区引入社会资本整治废弃矿山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典型案例被选入云南首批5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关于深入推进昆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决议,根据人大决议,昆明市下定决心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市政府下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力争在未来10年内,逐步将滇池流域打造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将昆明市及14个县(市)区创建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昆明市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力争打造1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印发实施《滇池流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申报创建滇池流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总结滇池“两山”实践历程与成效,努力探索“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双向转化的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典型案例。

积极打造生态文化示范载体:市生态环境局举办“清洁美丽中国行”活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系列宣传活动、六五环境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低碳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等7场大型线下活动,30余场次生态环境保护“五进”活动;积极加大与新华网、人民网等国家级新闻媒体的合作力度,在昆明日报开设“守护绿水青山,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城市”专栏,2023年,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发稿件441篇,发布专版3版;做深做实“两微一抖一网”新媒体融合矩阵,微博、微信、网站共发布稿件19000余篇,抖音发布产品180条。《小行为改变大习惯》《生物多样魅力昆明》2个宣传产品荣获“2022年度全国生态环境优秀宣传产品”。“低碳时刻”宣传短视频荣获全国“TOP30优秀传播作品”称号。

市文化和旅游局在每年“花儿朵朵向太阳”少儿艺术节的活动里,除了给青少年提供展示自身艺术才能的舞台外,还利用活动契机依托文化馆等文化阵地向青少年宣传生态文化方面的知识,增强践行生态文化的自觉性。

加快发展生态文化产业:深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文化事业,充分利用生态文明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等环境教育活动,发挥环境宣传教育功能,对公众开展环境信息咨询、教育培训、科普宣传、生态展览等活动,为全市开展全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

市大健康办积极将生态文化理念融入到大健康品牌宣传工作中,截至目前,编制印发《健康之城》杂志第56、57期,“健康昆明”微信公众号每个工作日发布大健康相关信息,已发布近100余篇。配合组织第8届中国—南亚博览会医疗康养馆招展组展等工作。积极配合论坛主办方举办第十四届中医药发展论坛—民族医药产业振兴发展大会,市大健康办牵头制定了总体工作方案,协调各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该论坛已于1月12日至14日在昆明召开,邀请了全国中医药行业医疗机构、企业、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领导、专家共1500余人参加,为中医药行业的专家学者、企业代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搭建了“政产学研用”交流合作平台,宣传展示了中医药行业的最新成果和创新实践,树立了健康城市品牌形象。

(3)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

持续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通过“清洁美丽中国行”活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系列宣传活动、六五环境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及生态环境保护“五进”活动,鼓励市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拓展渠道,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生态环境保护,与学校联合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研学活动,通过科普讲座、实地观察、成果总结的形式,组织学生走出校园,以青少年的视角发现和传播昆明滇池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物种资源保护等工作取得的成就、挑战和解决方案,让生态文明教育不限于书本,不止于课堂。通过联合学校、社团等机构,组织开展环保志愿服务活动,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为目标,积极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全民体系。充分发挥昆明市环保义务监督员社会监督作用,充分调动各辖区环保义务监督员开展义务监督、宣传教育等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创新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的形式,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抖音平台直播云开放。

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积极开展绿色创建工作,开展绿色机关创建,共785家县级及以上单位建成节约型机关,累计创建率达98%,超过全省87%的创建比例,超额完成70%的三年创建目标。开展绿色家庭创建,30户家庭荣获2023年省级“绿色家庭”,获评数在全省位居第一,并在都市时报、昆明女声、妇女之家、家长学校等分享优秀家庭故事。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市已有市级绿色学校595所、市级“绿美校园”23所,省级“绿美校园”19所,在全省“绿美校园”创建数量排名第一。开展绿色商场创建,累计创建50家绿色商场,昆明万博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呈贡吾悦广场店)等8家企业被评为2022年度全国绿色商场,昆明悦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晋宁吾悦广场)、京东五星电器(昆明)集团有限公司(京东MALL),被评为2023年度全国绿色商场。开展低碳创建,将盘龙区长青社区打造成云南省首个“低碳社区”试点示范项目,安宁产业园区(新能源电池片区)成功入选云南省首批零碳园区创建名单。

昆明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100%,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为99.03%,累计取得绿色建材认证证书54个。

昆明市4家单位荣获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国家级奖项,其中,昆明市机关事务局、晋宁区机关事务局、昆明经开区管委会被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授予“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称号,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被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授予“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称号。

繁荣生态文化艺术创作:制作”你我携手共护生命之水”、“绿色昆明美丽家园”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公益宣传片、短视频等12部。

(4)擦亮历史文化名城名片

昆明市已成功申报国家级工业遗产三处,分别为石龙坝水电站、昆明钢铁厂、国营第二九八厂旧址。2023年以来,首批省级工业遗产开始申报,国营三五六厂、云南水泥厂立窑成功入列,并初步入围第六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目前待工信部现场核查确认。原昆明美特铸造厂、原昆明蓄电池厂、原云南电视机厂等一批工业遗址成功认定为国家、省级文化创意园区。组织石龙坝水电站、昆明钢铁厂、国营第二九八厂三家国家级工业遗产积极申报工业文化专题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其中,石龙坝水电站、昆明钢铁厂成功入列国家“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名单。

制定了《昆明市文物保护条例》,强化了文物保护的法律效力。

近年来,五华区持续推进翠湖历史文化片区整治提升工作,通过“文态、生态、业态、活态”等维度以及“美化、亮化、绿化、净化”等手段,致力打造文旅新标杆,促进片区文旅融合发展。

7、 争当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排头兵

(1)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和考核制度:昆明市委组织部印发《昆明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明确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和政治素质测评的重要内容进行民主测评。昆明市政府分年度制定了《昆明市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纳入市属部门和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中,对指标和目标进行分解立项督查并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此外,各县区也将生态创建、环境保护等工作纳入对乡镇领导干部考核,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昆明市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相关规定,将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任务,从制度、办法、措施等方面积极探索,建立落实了常态化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制度,先后印发了《昆明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长期工作实施意见》 、《昆明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办法(暂行)》和《昆明市领导干部自然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方案》等文件。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作为党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新时代昆明市情特点,按照依法评价、客观求实、权责一致、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客观反映和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发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2)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昆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全面落实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严格落实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机制,开展过期矿业权清理。目前昆明市现有采矿权489个,有效期内采矿权159个,过期采矿权330个;现有探矿权131个,有效期内探矿权17个,过期探矿权114个。

构建价格形成机制和交易机制:2023年7月11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通过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利益导向机制,提出到2025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考核评估等制度机制不断完善的总体要求。根据省级部门统一部署,昆明市与其他四个州市签订了《云南省珠江流域省内跨州(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2023-2025年》,按照“成本共担、效益共享、责任共负、合作共治”的原则,推动珠江流域云南段高水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23年以来,争取滇池和阳宗海保护治理补助资金13.92亿元,用于湖泊保护治理和生态环境修护等。

围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物质供给、调解服务、文化服务三大类生态产品功能,积极开展探索试点,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其中,昆明市西山区引入社会资本整治废弃矿山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典型案例被选入云南首批5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为探索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提供了昆明方案。收集梳理7个近期昆明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经典案例,汇编形成《昆明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典型案例汇编》供至全市各部门学习参考。

(5)推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体系:昆明市相继出台和修订了《昆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严于国家标准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环保验收技术指南》等23项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地方标准。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规范化、效能化长效机制,强化环保与司法联动,相继出台了《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关于保护滇池流域生态环境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办法》《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完善环保公益诉讼、公众参与、有奖举报、环保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加大环境污染违法案件的处置力度。

建立生态文明法治监督体系: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强化“三线一单”在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中的基础作用,对不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长江保护法》、《云南省滇保护条例》、《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项目环评不予审批。强化规划环评约束效力,优化园区发展方向、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等方面的作用。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成立了以昆明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

出台实施了《昆明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昆明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实施方案》、《昆明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等督察问题整改方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压紧压实“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责任,有力推进问题整改。

出台实施了《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市委办〔2019〕80号),每年开展一轮督察问题整改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排查生态环境隐患,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的《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年版)》,对被纳入惩戒范围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主体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4)构建现代环境保护与治理体系

健全环境保护与治理企业责任体系: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印发《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方案》,规范排污许可管理,强化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加快建立基于排污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监管执法体系和自行监测监管机制。昆明市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中的重点排污单位共计483家,在共享平台已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及方案通过审核企业477家,占发证企业数的98.76%;已录入数据企业460家,数据联网率95.24%,按照排污许可证频次要求信息公开完成率53.62%。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持续组织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开展产品能耗对标,综合利用资金奖补、节能诊断、节能监察、淘汰落后等方式推动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能降碳成效显著。目前全市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4.8%,是“十四五”以来最好水平。

健全环境保护与治理市场体系:支持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积极申报环境保护与治理科技项目,持续加强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推动环保产业市场化发展,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昆明市人民政府颁布《关于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51号)、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印发了《关于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截止目前,昆明市18家企业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工作;支持东川再就业特色产业园积极推动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建设,确保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滇中新区小哨国际新城水生态环境建设及总理开发利用EOD项目纳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坚持依法治税,坚决贯彻落实与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健全环境保护与治理信用体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信用体系建设文件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将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情况,在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曝光。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对评优评先企业进行联合审查,对涉及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企业,提出联合惩戒审查意见。将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录入“信用昆明”网站信息共享平台。

昆明市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的《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年版)》,对被纳入惩戒范围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主体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等规划文件,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在昆承接环评业务的环评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存在失信行为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在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信用管理对象的失信行为记分,坚决遏制环评文件不负责任、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等行为,进一步规范环评编制行为。

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昆明市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为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昆明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出台了《昆明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管理办法》《昆明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考核细则》等工作制度,印发了《昆明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明确赔偿范围、确定赔偿义务人、明确赔偿权利人、规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规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加强生态环境修复与损害赔偿的执行和监督等主要内容。同时,严格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实施办法》。

目前,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数量达60件,赔偿金额达7000万元。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加快监测网络建设:全市建成环境空气质量国控自动站10个,清洁对照站1个、区域站1个,省控站9个,市控站点5个(包含1个PAMS57项自动站),实现了主要建成区空气自动站点全覆盖;共有8台用于城市空气质量近地面监测的微脉冲激光雷达,构成了颗粒物雷达监测网络。全市共设置地表水环境质量手工监测断面263个,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39座,基本实现全市重要湖库河流重点断面的在线监测监控。全市共布设61个土壤环境基础监测点位、292个风险点监控点位,33家企业纳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范围,初步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布设地下水环境质量国控考核点位23个。布设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监测点位27个;开展43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地和29个乡镇级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布设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918个。布设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4个,对全市20个重点监管核与辐射设施开展监督性监测。建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涵盖村庄环境质量、农田灌溉水质、农村黑臭水体等。不断强化生态监测与预警监测,持续开展滇池水生生物监测与蓝藻遥感预警监测。建立由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社会化检测机构企业共同参与的污染源监测网络和市县二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体系。

昆明市将建设围绕湖泊流域生态系统的水、土、生物等主要元素构建湖滨带、湖泊生态系统监测网络。截至目前,已按照现通过的实施方案,全面启动课题研究工作,构建完成监测网络的研究区域和点位布设及研究内容。

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始终把环境执法摆在最重要的突出位置、核心位置,拓宽拓深“绿剑”品牌效应,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一是持续提高“绿剑”专项执法的靶向性、精准性,注重抓好重点行业、重点流域、重点时段的执法监管,进一步强化新技术、新装备和新手段的运用和协同,组织开展“绿剑”专项执法行动。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了《昆明市生态环境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升执法质量,把执法大练兵贯穿整个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做到执法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加强行刑联动,与市公安局建立横向沟通、信息共享、专案专办、案件移送、联勤联动等工作机制,成立案件查办专案组,对重大疑难复杂、跨县区行政区域、涉“两打”专项等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会商研办。四是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和损害赔偿制度,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昆明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

推进“智慧环保”建设:昆明市积极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及环境信息资源整合利用,不断探索科技赋能环保监管的新路径,环境监管提能增效,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成果丰硕。

目前已建成环境信息资源中心、昆明市数字环保共享平台、滇池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络及信息平台、空气质量监测“一张网”信息平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污染源档案管理系统等多个信息化系统,搭建了完备的信息化基础架构和应用体系,建立了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共享交换规范。

(五)保障措施落实进展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制定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考核问效办法》,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印发了《昆明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昆组发〔2020〕2号),明确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和政治素质测评的重要内容。昆明市将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包含绿色发展、滇池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园林绿化、垃圾分类等方面纳入对下级各(县)市区主要工作目标考核,占总考核比例20%以上。为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昆明市分年度制定了《昆明市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纳入市属部门和14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中,对指标和目标进行分解立项督查,每年均对市属部门和14个县区人民政府进行综合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此外,14个县区人民政府也将生态创建、环境保护、等工作纳入对乡镇领导干部考核,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

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昆明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长期工作实施意见》、《昆明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昆明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责任)审计工作方案(试行)》等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从总体目标、基本理念、主要原则、重点任务、制度保障等方面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全面系统部署安排。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出台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逐步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排污许可、河(湖)长制等环境治理制度加快推进绿色金融改革,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环境保护税开征、生态保护补偿等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定和实施进展顺利。

完善多元投入,强化资金保障:2023年下达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项目经费预算 4871.8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开展生态保护治理相关工作,安排阳宗海保护治理市级补助资金 3000万元,专项用于阳宗海治理项目实施。2023年度下达市滇池管理局部门项目经费预算 6.59亿元,安排拨付污水处理补助资金 2.09亿元,支持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及污水处理运行维护;安排滇池治理市级补助资金1亿元、牛栏江补水购水资金 1.55亿元,专项用于滇池治理项目实施。

2023年,市财政局争取滇池保护治理补助资金 5.94亿元、阳宗海保护治理资金0.98亿元,推进滇池及阳宗海保护治理,推进滇池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项目实施;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8406.37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5277万元,为昆明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争取云南省生态环保专项资金 2882.74万元,用于解决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昆明市 16个生态环保类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总投资 1120751.19万元,涉及五华、西山、盘龙、经开、度假、东川、宜良、禄劝、安宁等 9个县(市)区环卫一体化、水环境综合整治、林业生态修复、流域综合治理等领域,其中 15个项目已进入执行阶段,正在推进实施。


二、 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挑战

(一)外部环境变化情况

1、 国内形势

2022年11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提出云南要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国际典范的宏伟目标,将为新阶段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支持,昆明作为云南省会城市,在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中肩负着特殊责任,在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中起到重要保障作用。

2、 市内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仍处于高位,经济增长与污染源排放未实现完全脱钩,资源性产业聚集区的环境压力趋紧,绿色产业化进程仍然面临诸多阻力和不确定性,生态功能重要又脆弱,保护与修复投入大,生态环境问题区域性、复杂性、累积性和风险性日益突出,继续保持优良生态环境压力大,与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二)完成规划任务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对绿色发展理念认识还不够深,部分部门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树的还不够牢,对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理解还不够深入,“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认识还不到位,对行业、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没有完全压实,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还需进一步完善。

产业绿色转型发展任重道远,工业总体高耗能、粗放式发展的局面还未完成改变,钢铁、建材、有色、化工和石化等传统产业占比仍较大且改造升级推进缓慢,延链补链强链力度不够。

提升环境质量面临较大压力。水环境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滇池、阳宗海入湖河流水质波动大,部分断面汛期污染强度较大,国控断面水体优良率有待提高。部分城市黑臭水体存在季节性返黑返臭问题。空气质量受气象等自然因素影响较大,科学防范大气外源输入污染、臭氧污染的办法和措施不多。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投资大、周期长,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不明、底数不清,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尚未完成,污染分区分类环境监管体系尚未形成。涉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问题点多面广、治理周期较长。

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薄弱,现有能力还不能满足严峻环境形势和新时代生态环境工作的需要。执法人员、监测人员、各类装备不足,不能满足执法和日常监管的需求,综合执法改革进展缓慢、县区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薄弱,核与辐射、医疗废物处置监管能力薄弱。

新污染物治理任务新,清单化推进面临新挑战。

部分区域自然生态环境敏感脆弱,东川小江高山峡谷区、石林喀斯特地貌地区水土流失与石漠化未得到根本遏制。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薄弱,外来物种入侵风险不断增大,生物安全面临挑战。

三、 规划调整建议

(一)指标体系

1、 建议删除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约束性)指标,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再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

2、 建议调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约束性)指标,2025年的规划目标调整为完成省级下达目标,因该指标为动态指标,存在不确定性。

3、 建议调整森林覆盖率(预期性)指标,2025年的规划目标调整为在2021年的基础上持续提高。因国家调整了森林覆盖率的统计口径,昆明市2021年森林覆盖率为45.27%低于2020年的数据。

4、 建议删除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预期性)指标,因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这一指标主要来源于省林草局每年组织开展的草原样地调查监测工作,此项工作由省林草局组织开展,涉及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配合,但由于省林草局对于草原样地布设的精度较低,所以目前开展的草原样地调查,仅能满足省级出数需求,州市级无法使用该数据。

5、 建议调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约束性)指标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指标,因按照获国务院批复的《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仅下达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成果,用“面积”更准确。

(二)主要任务

暂无。

四、 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下一步,昆明市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谋划,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以“争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国际典范”为统领,全力推进《规划》实施,细化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攻坚、执法监管能力强化攻坚、污染防治攻坚等3年行动方案,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一是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的调整优化,做到“三保三压”。保能源安全、保产业链延伸、保新兴产业发展,压新上项目碳排放、压落后低效产能、压高耗能行业能耗,聚焦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等重点产业,推进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加快“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基地建设,打造绿色能源产业集群,建设绿色能源强省。促进优质项目落地,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二是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提升全市资源循环综合利用水平。三是全面推广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一批低碳零碳园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碳达峰试点园区和城市。开展节能诊断,推进实施企业能效“领跑者”活动,推行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评价,推广应用节能低碳新技术、新产品。探索构建多元化的碳普惠机制引导公众主动实施绿色消费行为,深化开展绿色创建,宣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

打好蓝天保卫战。聚焦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及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强化大气污染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组织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狠抓重点城市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强化监测预警应急能力建设,确保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三水”统筹,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差水、护饮水,组织实施“湖泊革命”攻坚战等一系列标志性战役,推进长江、珠江等水系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协同保护治理,推进劣V类水质断面“清零”攻坚行动,推进全市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

打好净土保卫战。组织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推进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和重金属污染防控,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聚焦生态环境安全,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强力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安全体系建设等,深入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跨境跨省合作机制,全力维护生态安全。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落地,强化以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的区域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提升生物生态安全管理水平。

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以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为抓手,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和管控。持续推进长建、珠江干流及其重要支流岸线、滇池、阳宗海高原湖泊、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磷石膏、尾矿库污染治理,实施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深入开展磷石膏、尾矿库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深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健全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完善跨区域、跨流域上下游应急管理协同工作机制。强化“一废一品一库一重”等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提升预警预报和风险防范水平。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完善省负总责,州(市)、县(市、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大生态环保格局。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统筹谋划体制改革任务,开展改革任务督察和评估。持续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抓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评、区域环评、项目环评、排污许可全链条衔接,提升环评审批质效。健全和完善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污染源监管、环境信用、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补齐短板、强弱项,构建与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适应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执法队伍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提升全市监测机构软硬件能力,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推进智慧环保项目建设,提升精细化服务感知、精准化风险识别、网络化行动协作的“智慧环保”治理能力。

加大新污染物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构建“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开展新污染物环境健康标准化国际交流合作,促进新污染物防治标准化发展,强化新污染物日常监管。加强与科研院所院校的合作,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建立新污染物数据库,加强数据科学和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识别预测新污染物扩散趋势并及时预警。对专业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和科研基地进行优化整合,加快新污染物治理关键技术攻关,实现在新污染物危害识别、环境监测、风险评估以及绿色替代、减排工艺、治理修复等方面的创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