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表
发布时间:2024-11-27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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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行政区域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滞后 |
整改目标 | 完成行政区域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并与国家和省级联网。 |
整改措施 | (一)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推进项目设施建设,按要求完成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 (二)加强对接协调,做好站点用电、用地保障,确保按期建成并与国家和省级联网。 |
整改主要 工作成效 | 市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财政局于2023年12月14日追加了昆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经费。资金到位后,市生态环境局立即启动公开招标流程,确认中标单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组织县(市)区各分局积极协调每个站点的用地、用电工作,同时加强与省级和国家的沟通,按照“建成1个,联网1个”的原则,扎实推进设备入场、安装、联网等工作。2024年1月31日,经多方共同努力,昆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20个点位已建设完成,并与省级和国家联网。 |
责任单位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联系电话:0871-641533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