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及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4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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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2025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2025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其中,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动态更新,如有符合标准的事项,请及时报市局政策法规处,并严格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开展好相关工作。
附件:1. 2025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2. 2025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2025年2月24日
(此文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李燕秋64114711)
附件1
2025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1 | 编制或调整需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专项发展规划和重要区域发展规划。 |
2 | 制定或调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
3 | 制定或调整对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生态环境保护事项 |
4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附件2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部门 | 时间安排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