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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3446-202505-498678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5-05-09 11:26 废止日期: 项目,环评,审批
文号: 关键字: 项目,环评,审批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优化项目全周期环评要素保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优化项目全周期环评要素保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9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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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优化项目全周期环评要素保障的若干措施》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优化项目全周期环评要素保障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持续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加强对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指导,建立健全以选址精准防控、过程创新优化、落地高效便捷为核心的项目全周期服务机制,进一步坚守生态红线、法规底线、产业政策线“三线”,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作用,大力推进项目落地,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实施项目选址“精准办”

一是推动项目选址精准查,推广应用云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智能查询平台,指导项目选址选线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优化选址、选线,降低投资风险。

二是实现水源地保护区快捷查,对昆明市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数据进行整合,建立纵贯市、区(县)、乡镇三级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数据信息核查核对体系,提升项目审批过程中水源保护区相关内容查询工作效率。

三是建立项目选址“预诊制”,对各部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立专家+审批部门预诊机制,精准研判,为项目选址决策提供支持。

二、实施项目环评编制“明白办”

一是编制昆明市环评编制单位选聘指引,指导建设单位通过“双查一比对”高质量选聘第三方环评编制单位,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各方责任,实现环评编制提质提效。

二是强化全市环评文件质量核查,通过日常考核+质量抽查+现场检查等多形式融合,加大对全市第三方环评编制单位监管,及时公开环评编制单位、工程师失信扣分信息,方便项目建设单位查询,选取优质编制机构。

三、深化环评审批“创新办”

一是创新实施环评、入河排污口、排污许可“三合一审批”,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涉及环评、入河排污口、排污许可的项目可申报同步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

二是创新免予技术评估,审批流程再减化。继续深化部分项目免予技术评估,在现有6大类12小类的基础上,新增7大类、13小类编制报告表项目免予开展技术评估,项目受理即转审批,环评文件纳入下季度质量复核,审批时间再减20个工作日。(免予技术评估项目类别根据需要适时调整)

三是创新总量管理制度。对社会区域类的学校、医院、实验室、基础设施项目免予总量控制指标。同时对工业类项目,在保障区域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可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总量指标调配。

四、深化项目落地“便捷办”

一是对于工艺相对单一,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周期短的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后,新增产品品种或涉及部分工艺调整,但不涉及重大变动的,无须重新报批环评,将调整变动情况直接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进项目快速落地、尽早开工建设。

二是推动环评、排污许可审批“零跑动”,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和全国排污许可证申报平台,项目申请环评、排污许可证可全程网办,邮寄办理结果,实现行政审批不见面、零跑动。

三是推进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和排污许可登记“帮代办”,针对有填报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和排污许可登记诉求的企业,可到属地分局或政务中心综合窗口申请帮办代办。

五、升级项目服务“暖心办”

一是深化项目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建立省级、市级重大项目、季度新开工项目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对项目立项、环评编制、审批、落地全过程跟踪服务,及时解决编制及报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升级项目服务,强化审批服务“六个在一线”行动,主动协同发改、工信、招商、政务等部门,按照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的原则,主动“上门巡诊,问诊开方”升级政务服务,助企纾困。


附件:

《不纳入技术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业类别(13个大类,25个小类)》

不纳入技术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业类别(13 个大类,25个小类)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报告表

备注

四、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

新增

6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061;褐煤开采洗选062;其他煤炭采选069

矿区修复治理工程(不含采用工业固体废物、尾矿、磷石膏作为修复材料的修复治理工程,不含打捆审批项目)

六、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8

新增

9

铁矿采选081;锰矿、铬矿采选082;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089

矿区修复治理工程(不含采用工业固体废物、尾矿、磷石膏作为修复材料的修复治理工程,不含打捆审批项目)

七、有色金属矿采选业09

新增

10

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091;贵金属矿采选092;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093

矿区修复治理工程(不含采用工业固体废物、尾矿、磷石膏作为修复材料的修复治理工程,不含打捆审批项目)

八、非金属矿采选业10

新增

11

土砂石开采101 (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其他

12

化学矿开采102;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109

矿区修复治理工程(不含采用工业固体废物、尾矿、磷石膏作为修复材料的修复治理工程,不含打捆审批项目)

十、农副食品加工业13

新增

16

植物油加工133*

除单纯分装、调和外的

17

制糖业134*

其他(单纯分装的除外)

20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139*

不含发酵工艺的淀粉、淀粉糖制造;淀粉制品制造;豆制品制造

以上均不含单纯分装的

十一、食品制造业14

新增

21

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142* ;方便食品制造143*;罐头食品制造145*

除单纯分装外的

23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

造146*

其他(单纯混合、分装的除外)

24

其他食品制造149*

盐加工;营养食品制造、保健食品制造、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无发酵工艺的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

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分装的

四十九、卫生84

新增

108

医院841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8432;妇幼保健院(所、站)8433;急救中心(站)服务8434;采供血机构服务8435;基层医疗卫生服务842

其他(住院床位20 张以下的除外)

109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431

其他

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91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

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94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461(不含供应工程;不含村庄供应工程)

全部

四十四、房地产业

/

97

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十一

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

110

学校、福利院、养老院(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

新建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有化学、生物实验室的学校

111

批发、零售市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118

驾驶员训练基地、公交枢纽、长途客运站、大型停车场、机动车检测场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120

洗车场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清洗场

121

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

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使用溶剂型涂料的;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

123

动物医院

设有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设施的

十二

五十一、水利

/

127

防洪除涝工程

其他(小型沟渠的护坡除外;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除外)

128

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其他

十三

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

/

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

新建快速路、主干路;城市桥梁、隧道

注:以上项目行业类别序号均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22年本)》中编号相对应

相关解读: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优化项目全周期环评要素保障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