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二轮省督察反馈第84 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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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6:59

反馈问题

任务84:土壤污染风险隐患较大。

整改目标

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降低土壤污染风险隐患。

整改措施

1.加大工作力度,完成12个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

2.督促新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按要求完成1次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完善新增39个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

3.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地块的监管,未移出名录的地块一律不得开发利用,也不得开展与修复治理无关的工程建设。

4.督促按期完成石林县长湖镇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及地块风险管控工程、石林县镉砷高背景值区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技术应用试点项目、东川区小龙潭村重金属污染农用地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并及时组织验收。

5.加大统筹力度,将具备条件的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纳入储备。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1.昆明市12个地块纳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1个地块已完成治理修复,已移除名录;8个地块暂不开发利用,已落实风险管控措施;3个地块正在进行治理修复。未完成治理修复的地块未开展与治理修复无关的工程建设。

2.2023年新增39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已全部完成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报告已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3.定期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地块至少进行检查,确保未移出名录的地块一律不得开发利用,也不得开展与修复治理无关的工程建设。

4.石林县镉砷高背景值区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石林县长湖镇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及地块风险管控工程、东川区小龙潭村重金属污染农用地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已通过验收。

5.积极申报“昆明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

责任单位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联系电话:0871-63960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