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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446-202602-525407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6-02-26 17:32
名 称: 关于开展2026年第一季度生态环境工程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号: 关键字: 时政,职称考核,初级职称,生态环境工程

关于开展2026年第一季度生态环境工程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26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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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3〕47号)文件要求,昆明市不再组织各系列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将采取初级职称考核认定的方式开展。考核认定初级职称的时间为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20日,根据工作要求,现将开展2026年第一季度生态环境工程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3月1日8:00至12月20日23:59分。条件、程序等按附件1《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3〕47号)文件执行(特别注意:如在申报后有“重置流程”修改,即为重新申报,务必在20日之前完成填写并提交,否则将无法提交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系统上传要求

申报人申报材料原件须经用人单位严格审核,原件复印后在复印件签署用人单位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字、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申报人员将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扫描并上传至申报系统。各单位在系统内审核上传材料时须对照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并对审核推荐行为负责。属劳务派遣公司(国有企业性质)的申报人员,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

(一)考核认定表内容填写要求

1.考核认定表中“主要工作业绩”填写不少于300字,且需突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

2.考核认定表中“用人单位考核意见”处填写模板(请务必按此模板填写):

该同志于XX年X月X日参加工作,XX专业,XX学历,聘为我单位XXXX人员。所填写内容均属实。经考察该同志政治表现、工作成绩、专业技术水平达到助理工程师要求。已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单位同意推荐该同志考核认定为生态环境工程系列XX专业助理工程师。

(二)系统附件上传要求

1.系统附件1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只上传签字盖章复印件)

2.系统附件2上传学历资料(只上传签字盖章复印件)。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下载并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属于2002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无法通过网上准确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作为附件材料提交,不再上传“毕业证”和“学位证”。

3.系统附件3上传工作证明材料(只上传签字盖章复印件)

(1)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聘用通知》或《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审批表》。

(2)国有企业:

①有效期内的《云南省招工录用登记表》或《劳动合同备案表》(注:人事劳动签订单位必须与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一致)或经劳动部门鉴定备案的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②上传申报当月最新打印的《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必须显示最近一年缴费明细及到账情况。参保单位与人事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及申报单位信息需一致(可在12333APP或是单位养老保险端口出具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纳证明材料);

③属劳务派遣公司(国有企业性质)的申报人员,需一并上传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协议(可只提供派遣工作性质的内容及协议首尾页,涉密部分可做脱密处理);

④单位法人进行申报时,工作证明材料可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代替。

4.系统附件4公示材料上传原件和公示现场照片。上传昆明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核认定公示表原件(附件3),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周末节假日不包括在内)。考核认定公示表中“本人郑重承诺”落款日期需早于公示时间;“单位审核意见”落款日期需在公示期满结束后。公示现场照片为昆明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核认定公示表粘贴在单位公示栏的照片(能看清公示内容)。

5.系统附件5承诺书上传原件。登录“信用中国(云南昆明)”网站,在“信用服务”—“信用承诺自主申报”专栏中填写相关承诺信息并提交,点击“承诺书下载”后打印出“职称申报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申报职称填:“申报专业+申报级别”。

6.系统附件6职业准入证书上传原件。

三、考核认定材料报送

申报人员网络申报通过后,由用人单位于15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报送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人事处321办公室(地址: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3楼),由于材料不符合报送要求无法上传系统的,责任自负。

(一)彩色打印《昆明市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一式三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注: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用人单位考核意见”由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国有企业申报人员“用人单位考核意见”由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由市国资委签字盖章,未取得市国资委签字盖章的,视为不符合认定条件,不予办理)。

(二)《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电子版(附件5,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填报,各单位汇总后报送);

(三)证件照电子版(证件照为本人彩色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高为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证件照名称为姓名+证件号码)。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材料提交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二)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用人单位未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审核把关不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所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按人事管理权限责成其主管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关于开展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3〕47号).pdf      

2.昆明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核认定公示表.doc      

3.XX公司初级职称考核认定推荐报告.doc      

4.昆明市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doc      

5.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xlsx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林、0871—64108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