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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3446-202608-539659 主题分类: 市级动态
发布机构: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6-08-20 17:12
名 称: 全周期闭环管理 提质增效护蓝天
文号: 关键字: 项目,资金,管理,绩效

全周期闭环管理 提质增效护蓝天

发布时间:2026-08-20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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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要求,严格对标《云南省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出台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并紧盯项目谋划申报、资金安全运行、执行高效推进及绩效达标考核等关键环节,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实施全流程闭环绩效管理,切实将专项资金转化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显著成效。

前置谋划建储备

源头把控项目质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立足本地大气污染治理实际,紧扣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大气环境监测能力提升等中央专项资金扶持重点领域,建立“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滚动更新的项目储备库。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联动发改、工信等部门梳理工业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以及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等重点领域治理缺口;实行项目专家前置评审,对申报项目治理方案、减排潜力、资金需求逐项把关,淘汰虚设、低效项目;动态更新项目储备库,优先将减排成效显著、落地条件成熟的项目纳入中央资金申报清单,从源头规避资金闲置、绩效偏弱等风险,夯实专项资金落地根基。助力安宁片区钢铁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宜良水泥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治理项目建设落地成效。

刚性管控资金拨付

守住财政资金底线

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下达后,市级财政、生态环境部门快速分解预算指标,创新推行工程量报账制,把资金支付与项目实际完成进度深度绑定,筑牢事中监管防线。企业提交设备到货凭证、工程完成量台账、监理核验资料等全套报账材料;属地分局和大气环境处核实项目建设真实进度,对照合同核定支付比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所有项目进度资金支付事项提交局党组会集体审议,按设备、工程实际完工比例拨付资金,杜绝超前拨付、超额拨款、无依据付款,实现资金拨付全程留痕、程序合规。全市中央大气防治专项资金拨付效率、预算执行率在全省排名靠前。

动态跟踪绩效监控

贯穿项目建设全程

针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建立月度填报、季度调度的绩效监控机制,常态化核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支出、投资落实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针对进度滞后、指标偏差、资金拨付缓慢等问题,主动下沉企业帮扶化解堵点,并定期召开全市项目推进会。将绩效管理贯穿项目谋划、立项、施工、运维、验收全流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细化量化治理任务,落实全过程动态监管,形成绩效评价闭环管理,确保各项绩效目标落地见效。

三级联合竣工验收

从严核验治污实效

落实市、县、项目单位三级联动验收机制,从严组织竣工绩效核验。项目完工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财务决算审计与环境效益检测,对照既定绩效指标逐项核查。验收分三步实施:实施单位自查自验,补齐工程、财务、运维、监测全套台账资料;属地分局组织初验,排查问题并督促整改归档;市级开展终审验收,核查投资完成、工程建设及污染物减排成效。对绩效不达标、整改未到位的项目,暂缓拨付剩余资金。

常态开展回头看

建立长效运维监管机制

昆明市持续强化大气专项资金项目长效管控,健全建成项目后续监管体系。坚持项目竣工并非治理终点,常态化组织开展项目“回头看”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治理设施日常运维管理制度,保障补助资金建设的治污设施稳定投运、持续发挥污染物减排效能。同时依托项目治理成效优化全市大气治理举措,将单个项目减排效益转化为全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整体实效。

下一步,昆明市将持续对标国家、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最新管理要求,持续深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细化项目全流程精细化管控措施,进一步补齐项目管理薄弱环节,以规范化资金管理赋能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来源:局科技与国际合作交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