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28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8月28日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昆明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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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8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石林北大村130MWp农业综合利用并网光伏电站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生环复〔2026〕1-51号 | 2026年8月28日 |
2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昆明润城半一岛宠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生环复〔2026〕4-18号 | 2026年8月28日 |
3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寻甸县常青树磷石膏库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生环复〔2026〕11-17号 | 2026年8月28日 |
4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昆明隆旭达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综合利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生环复〔2026〕11-18号 | 2026年8月28日 |
5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35万m3山泉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生环复〔2026〕14-8号 | 2026年8月28日 |
附件:
1.昆生环复〔2026〕1-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