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落地亮首剑!嵩明分局查办辖区首例生态环境法典环境违法案件
为全面落实新法新规要求,精准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近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成功查办辖区首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立案的环境违法案件,实现新法落地执法“首案突破”。
嵩明分局执法人员充分运用非现场执法监管手段,依托“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对辖区已取得环评批复的建设项目开展常态化线上抽查核验。核查过程中,发现嵩明某有限公司生产项目虽已取得环评批复,但迟迟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备案手续,存在重大环境监管风险隐患。为进一步固定违法证据、精准核实企业生产情况,嵩明分局迅速联动电力部门调取用电数据。经数据分析核实,该企业自2025年1月起持续产生大功率生产用电记录,足以证实企业长期存在生产作业行为。
基于非现场执法排查的精准线索,执法人员到现场进一步调查。经查,该企业生产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未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未完成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擅自投产且违法行为一直持续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后,属于典型的“未验先投”。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嵩明分局当日依法对该企业立案查处。
此次首案查办,是嵩明分局以科技赋能执法、以新法规范监管的有力实践,充分体现了从严治污、精准执法、依法监管的工作导向。下一步,嵩明分局将持续深学笃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规范案件办理全流程,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持续优化非现场执法监管模式,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主动治污,以严格法治监管护航辖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来源:嵩明分局

